版权贸易双向模式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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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韬,李甫.版权贸易双向模式选择[J].中国外资,2023(9):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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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韬 李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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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服务外包》杂志;2.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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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版权贸易双向模式一般有直接授权、版权代理、合作开发等,各有其适用性。未来,在版权贸易中,要重视运用数字贸易等版权引进输出形式。长期以来,我国在版权贸易中处于巨大逆差地位,版权引进数量和金额远远大于版权输出数量和金额。为了促进版权贸易平衡,多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不少支持政策,商务部等17部门还建立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商务部还公示了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单,国内文化传媒业在对外合作交流中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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