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公法与私法的互动关系——起始于对近代资本主义民法三大原则的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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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东波.浅论公法与私法的互动关系——起始于对近代资本主义民法三大原则的修正[J].中国外资,2014(2):156-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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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东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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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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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始于古罗马,而公法与私法的互动则始于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的二十世纪初,其互动关系的典例就是资本主义国家对民法三大原则(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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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法 私法 互动 民法三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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