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考核与评价方式改革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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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伟韬,冯泽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考核与评价方式改革研究[J].中国外资,2013(20):376-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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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伟韬 冯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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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医学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吉林吉林13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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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吉林医药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思法”课考核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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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考核与评价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最能体现本课程教学理念的教学活动。但目前这一教学环节存在知行不统一、践行不给力、评价轻实践等诸多问题,只有正确解决理论性考核与实践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和形成性考核、任课教师考核与其他主体考核相结合问题,才能真正实现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使学生不仅加强对本课程理论内容学习的重视,而且能够形成正确的行为导向,以学导行,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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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考核 评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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