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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上)
引用本文:张瑛,邓力平.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上)[J].涉外税务,2015(4):35-37.
作者姓名:张瑛  邓力平
摘    要: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在规则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交易对象价值构成、功能风险、经济实质和交易的可替代性等合理商业目的判断因素,使反避税措施更加聚焦于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避税安排,避免对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错误使用反避税条款,提高了税收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引入了多条"安全港规则",一方面减轻了企业的遵从负担,另一方面给不是避税行为的商业活动提供了确定性。三是将强制信息报告义务修改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非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  商业实质  反避税措施  避税行为  扣缴义务人  equity  反避税条款  overs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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