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
| |
引用本文: | 张瑛,邓力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J].涉外税务,2012(5):76-78. |
| |
作者姓名: | 张瑛 邓力平 |
| |
摘 要: | 2011年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明确了上海市(试点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关 键 词: | 增值税 营业税 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 税收政策 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 实施办法 政策规定 固定资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