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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单据遗失之后
引用本文:邹奕,许燕,张希[编辑].托收单据遗失之后[J].中国外汇管理,2012(7):58-59.
作者姓名:邹奕  许燕  张希[编辑]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摘    要:出口托收是一项传统的结算业务。基于商业信用,银行在托收中所承担的责任有限。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URC522)D款第14条之规定,银行对“单据在传递中因延误/或遗失所引起的后果”不承担责任。在出口托收业务中,一旦发生此类意外,出口商将面临极大的风险。那么,出口商应如何规避托收风险,银行又应如何扮演好自己在托收业务中的角色呢?

关 键 词:出口托收  托收单据  结算业务  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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