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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基金能否扛“大旗”
摘    要:2005年末由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规定: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该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再度掀起了政府参与创业投资的热情。与上个世纪末政府直接参与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做法不同,这一轮政府参与创投的主要方式转向了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第一段]

关 键 词:投资引导  基金  创业投资企业  创业投资机构  地方政府  政府参与  企业管理  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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