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际私法合同领域的改进——以弱者保护原则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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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迪.我国国际私法合同领域的改进——以弱者保护原则为视角[J].投资与合作,2014(4):33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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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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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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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弱者保护原则是国际私法实质公正价值取向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合同领域就体现了弱者保护原则,比如给予消费者单方面的意思自治,对于劳动者工作地法律的优先使用等。但该立法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体现在对于单方意思自治的完善,以及对保险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条款的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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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私法 弱者保护 合同 意思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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