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间接损失的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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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梦婷.行政许可间接损失的国家赔偿[J].投资与合作,2014(11):349-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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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梦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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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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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于财产损害赔偿方面,一贯坚持赔偿直接损失为主的原则,采用抚慰性赔偿标准.虽在2010年的《国家赔偿法》修改中,赔偿范围有所扩大,但是以赔偿直接损失为主的格局并没有根本改观,这在财产损害赔偿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1国家赔偿排除间接损失其实质仍是“国家豁免主义”理论在作祟,事实上等同于国家直接剥夺了公民的部分救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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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法》 间接损失 行政许可 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损失 2010年 赔偿标准 赔偿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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