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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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鸣骥.关于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问题[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6(4):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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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鸣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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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农业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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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五十年代中期,党中央和国务院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很多重要件也多次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以往相比,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联系的角度讲,几次提出新农村建设,都是引导中国农民追求美好生活,在这一点上,是一脉相承的。从区别的角度讲,五十年代中期的新农村建设强调的主要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些变化,比如把私有土地变成集体所有,把个体经营变成农村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统一经营。另外,由于当时国力不强,农村建设主要依靠农民自己。这次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不涉及生产关系的变化。目前,我国农村的生产关系是明确的、稳定的,就是宪法规定的,农村将长期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此外,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逐渐具备了对农村建设和发展给予更多财力支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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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 财政支持 农村生产关系 十六届五中全会 “三农”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 家庭承包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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