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该建立独立的金融业行为监管(消费者保护)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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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天琦.我国应该建立独立的金融业行为监管(消费者保护)体系[J].上海金融,2016(4):6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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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天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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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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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大的缺陷之一是金融机构行为风险管理不足,监管部门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不足,工作中造成的被动和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应该建立我国独立的金融业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机构,强化行为监管工作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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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为监管 消费者保护 金融体系 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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