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募基金监管制度研究 |
| |
引用本文: | 耿志民.中国私募基金监管制度研究[J].上海金融,2006(3):42-44. |
| |
作者姓名: | 耿志民 |
| |
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商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
| |
摘 要: | 根据对中国证券市场对私募基金制度需求的系统分析,本文揭示了私募基金监管缺位的制度风险,认为只有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互补,引入竞争性的金融产权结构,才能有效发挥私募基金的制度功能,进而提出了一个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内外部监管机制相结合的审慎监管制度框架。
|
关 键 词: | 私募基金 政府监管 制度设计 |
文章编号: | 1006-1428(2006)03-0042-03 |
收稿时间: | 2006-01-27 |
修稿时间: | 2006年1月27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