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入世后外资银行监管法的重构(二)
引用本文:黎四奇,闫小龙.我国入世后外资银行监管法的重构(二)[J].上海金融,2002(6):26-28.
作者姓名:黎四奇  闫小龙
作者单位:1.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2. 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11
摘    要:(续上期) 二、对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法重构的思考 (一)国民待遇问题 国民待遇原则是WTO规则体系中促使各成员国开放其国内金融市场的基石所在,它决定着对外资金融机构权利与义务配置的基本原则.依据1994GATS第24条(该条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证在领土的地区与当局能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它也是各成员国所应承担的义务.从这一点出发,作者认为我国新的外资银行监管立法应将该原则加入考虑,以免造成法律成本的增大.在WTO体系中,相关国民待遇的规定主要如下:

关 键 词:外资银行监管法  中国  WTO  国民待遇  资本充足率  金融监管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