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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央行监管有效性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蒋仲山.提高央行监管有效性的几个问题[J].上海金融,2001(7):22-24.
作者姓名:蒋仲山
摘    要:1.央行体制缺陷,从我国现行的央行体制看,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独立性和权威性相对不足,1999年央行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设立大区分行,但这一改革对基层人民银行来讲,效果不大,独立性没有明显增强,因为地(市)级以人民银行的管理体制未变,机构仍是按行政区域设置,地方政府仍将其作为属地机构对待,受地方政府不合理干预的体制因素并未得到根本消除,有些地方政府和党政领导在观念上也没有充分认识到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和独立行使金融监管职责的重要性,有的甚至认为人民银行是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给人民银行独立开展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一些基层人民银行在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上也存在误区,对央行的生产关系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自觉不自觉地扮演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角色,二是监管体制不顺,设立央行大区分行的目的是增强独立性,并没有充分考虑监管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加之央行体制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脱节,监管得与被监管者之间存在体制偏差,导致监管错位和监管权责不一。在现行体制下,根据监管职责划分,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的监管职权属于大区分行,耐 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应该由省会中心城市的央行履行监管职责,这种矛盾影响了监管的针对性,增加了监管成本,降低了监管效率,实际上削弱了监管的作用,同时,作为大区分行派驻机构的监管办事处,其职责很难正确定位,容易出现偏差,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引发与各中心支行工作上的冲突和重复检查,此外,央行管理体制改革后出现了监管权限上收和监管责任下放的倾向,这样,既挫伤基层央行的积极性,又影响了监管的有效性。

关 键 词:中央银行  金融监管  有效性  影响因素  对策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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