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独立担保在我国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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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古小东.论独立担保在我国的法律效力[J].上海金融,2006(11):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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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小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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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法律系,广东,广州,51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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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独立担保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传统担保方式的不足与缺陷,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独立担保借鉴了信用证的运作机制,即独立性原则和欺诈例外原则,在运作机制良好的情形下,其能够实现债权人、担保人和债务人的“三方共赢”。提高经济效率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要求,也使得大多数国家都认可了独立担保在国际和国内经济贸易中的效力。我国对独立担保在国际和国内的法律效力均应予以承认,并加强研究和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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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立担保 独立性 欺诈例外 “三方共赢” 法律效力 |
文章编号: | 1006-1428(2006)11-0061-04 |
收稿时间: | 2006-08-11 |
修稿时间: | 2006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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