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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业监管
引用本文:何德旭.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业监管[J].上海金融,2003(7):4-7.
作者姓名:何德旭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北京,100836
摘    要:新巴塞尔协议代表着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方向和趋势,既是指导各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核心原则,也是评价各国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和银行监管当局监管能力的国际性标准。本文在介绍新巴塞尔协议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成立银监会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以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并强调指出我国成立银监会不是一种临时的制度安排。

关 键 词:新巴塞尔协议  银行业  中国  银行风险监管框架  银监会  制度安排  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
文章编号:1006-1428(2003)07-0004-04
修稿时间:2003年6月28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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