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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业监管协调合作的制度安排思考
引用本文:张强,王忠生.我国分业监管协调合作的制度安排思考[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25(6):22-26.
作者姓名:张强  王忠生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金融学院,湖南,长沙,410079
摘    要:在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下,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合作有其现实必要性.我国的分业监管协调合作应该是一个较长时间的制度安排,需要从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中央银行的协调合作、加强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合作以及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合作等三方面来完善这一制度安排.

关 键 词:分业监管  协调合作  制度安排  分业监管  协调合作  制度安排  Cooperation  Reflection  Supervision  Sector  完善  国际  中央银行  监管机构  金融监管  长时间  现实必要性  加强  监管体制
文章编号:1003-7217(2004)06-0022-05
修稿时间:2004年9月27日

Reflection on 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Coordinated Cooperation of China's Financial Sector Supervisio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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