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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收法定主义之内涵--对日本学者金子宏学说的一点质疑
引用本文:张永华,肖君拥.论税收法定主义之内涵--对日本学者金子宏学说的一点质疑[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25(1):120-124.
作者姓名:张永华  肖君拥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102
摘    要:日本学者金子宏在<租税法>一书中,将税收法定主义的内容概括为"课税要素法定主义、课税要素明确主义,合法性原则和手续之保障原则"等四项,该观点值得商榷.从三个方面可以证明税收法定主义所解决的是税法中的实体问题,而非程序保障问题.这三个方面是:该原则的目的是反对政府无故剥夺国民财产;税收法定主义的诸多功能来自对政府征税的要求进行约束;程序保障包含于税收法定主义将使得该原则实际上成为不可能.因此认为税收法定主义只应包含税种法定、税收要素确定这两个方面的实体内容.

关 键 词:税收  税法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  税收法定主义  日本  学者  学说  Principle  Taxation  实体内容  税收要素确定  税种法定  程序保障  行约束  征税  多功能  国民财产  政府  保障问题  非程序  实体问题  值得商榷  合法性原则
文章编号:1003-7217(2004)01-0120-05
修稿时间:2003年10月31日

A Reappraisal of Contents of Statutory Taxation Principl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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