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法定主义之内涵--对日本学者金子宏学说的一点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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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华,肖君拥.论税收法定主义之内涵--对日本学者金子宏学说的一点质疑[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25(1):12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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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华 肖君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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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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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学者金子宏在<租税法>一书中,将税收法定主义的内容概括为"课税要素法定主义、课税要素明确主义,合法性原则和手续之保障原则"等四项,该观点值得商榷.从三个方面可以证明税收法定主义所解决的是税法中的实体问题,而非程序保障问题.这三个方面是:该原则的目的是反对政府无故剥夺国民财产;税收法定主义的诸多功能来自对政府征税的要求进行约束;程序保障包含于税收法定主义将使得该原则实际上成为不可能.因此认为税收法定主义只应包含税种法定、税收要素确定这两个方面的实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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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 税法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 税收法定主义 日本 学者 学说 Principle Taxation 实体内容 税收要素确定 税种法定 程序保障 行约束 征税 多功能 国民财产 政府 保障问题 非程序 实体问题 值得商榷 合法性原则 |
文章编号: | 1003-7217(2004)01-0120-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10月31日 |
A Reappraisal of Contents of Statutory Taxation Princi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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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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