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保单质押贷款的法律分析
引用本文:欧阳海泉,廖焕国.保单质押贷款的法律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25(6):119-125.
作者姓名:欧阳海泉  廖焕国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长沙,410079;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长沙,410079
摘    要:保单质押贷款能满足广大要保人与保险人的需求,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保单质押贷款的标的为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性质为附债权质担保的消费借贷合同.若"资本性"保险的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则其要保人便享有保单质借权;借贷双方对贷款金额可以自由约定,但法律应规定最低额度.保险人及其他金融机构若违约时,应承担赔偿责任.要保人贷款后应负返还贷款及其利息的义务,但要保人违反此项义务时,保险人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返还.

关 键 词:保单  质押  贷款  现金价值
文章编号:1003-7217(2004)06-0119-07
修稿时间:2004年6月23日

Legal Analysis on Policy Loa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