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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观经济分析》2008,(9)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国有资产法,同时做出多处重大修改。主要修改是:
一、定名为企业国有资产法。本法律主要规范企业国有资产,因此定名为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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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15年立法历程,跨越三届全国人大,走过3次草案审议议程,《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终于在2008年10月28日通过,于2009年5月1日施行。作为一部以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立法重点的独立法,却最终定为一部“小国资法”,就立法价值而言,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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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中旬,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李灏同志主持下召开了《国有资产法》研讨会。出席研讨会的有中央有关经济主营部门,中央和若干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上海、深圳、山西和全国人大的《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以及若干大中型企业等方面有关人员;参加研讨会的迹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央党校等学术研究单位刘国光、丁宁宁等学老、专家,共七十人左右。上海、深圳二地介绍了国有资产管理试点的初步经验;袁宝华同志出席了研讨会,并阐述了搞活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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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的主要经历和主要著作
李曙光,男,江西人,1979年16岁考进华东政法大学,1983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专业法制史硕士学位,1989年,26岁的李曙光成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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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设立,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确立,全民所有的国有资产从此纳入了国家统一集权管理的轨道。然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管好国有资产必须不失时机地用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去解决和处理实际工作中所遇到各种问题和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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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五年立法历程,跨越三届全国人大,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终于高票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在《企业国有资产法》施行之际,回顾我国数十万亿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及产权流转的实践,从无序状态到3号令的颁布实施直至今天的“有法可依”,可谓筚路蓝缕,艰难跋涉,峰回路转,大道通衢……作为一名产权人,最是感慨万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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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法》为产权市场正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其调整对象为企业国有资产,因此,产权交易市场的运行可以将该法援引作为“上位法”依据,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准确地去求证和解读现有的法律“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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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望今年出台的《国资法》,将在法律层面上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一个明确定位,这将是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在法律层面的一大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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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实施,将对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维护和保障国有资产权益起到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