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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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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     
《道路交通管理》2021,(9):58-59
正问:今年4月,朋友借我的小轿车自驾游,但我未告知其小轿车刹车跑偏问题。驾驶途中,朋友遇紧急情况刹车,车辆跑偏,撞过护栏后翻到路外,导致一名乘车人重伤。交警队认定朋友驾驶车辆超速行驶、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负事故全部责任。近日,朋友要求我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我应该承担吗?  相似文献   

2.
2004年12月7日,河北省曲阳县北台村王某驾驶大货车,与张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张某及同乘人刘某受伤。二人共花去医药费7万余元。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刘某无责任。张某无力承担对刘某的赔偿。刘某遂将张、王二人诉至法庭,要求王某对张某无力承担的部分予以连带赔偿。  相似文献   

3.
正四个月前,赵女士参加了驾校的驾驶培训。由教练随车指导上道路上学习驾驶时,见有多名行人突然横穿公路,一时惊慌而手足无措,将其中的李某撞成重伤,并导致七级伤残。事后,李某曾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中已经约定:"无证驾驶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为由,让李某找驾校担责。驾校又以交管部门认定赵女士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为由,让李某向赵女士索要。保险公司和驾校真的无需担责?  相似文献   

4.
值日警官     
<正>事故问:我是一名驾校学员,已顺利通过了科目一、科目二的考试,马上要考科目三,驾校教练在教我练习科目三的道路驾驶过程中,因我操作失误和另外一辆教练车发生事故,损失上万元,驾校要求我承担两辆车的修理费用,如不承担就不让参加科目三的考试,请问车辆的损失应由我来承担吗?  相似文献   

5.
2004年7月10日,河南省长垣县的郭某驾驶一辆大货车靠公路的左侧行驶,与驾车正常行驶的宋某迎面相撞,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宋某当场死亡,郭某车上乘车人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认定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宋某的妻子、儿女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郭某赔偿。2005年7月5日,长垣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认为,郭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未靠右侧通行,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过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宋某超载运输,存在安全隐患,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遂…  相似文献   

6.
2003年3月19日,江苏省海安县朱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将骑自行车的鞠某撞伤,致右锁骨骨折。交警认定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鞠某无责任。经交警调解,鞠某与朱某自愿达成协议:朱某据实支付鞠某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等合计6494.84元,于2003年8月5日前以现金结清。双方约定本起事故一次性处理结案。朱某在协议签订后履行了义务。2004年5月,鞠某进行二次手术,经鉴定为伤残十级。2005年11月29日,鞠某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庭审中,鞠某称自己已经残疾,尽管有赔偿协议,但赔偿金额不包含残疾赔偿…  相似文献   

7.
<正>潘某在一家饭店吃饭后,通过某运营商提供的代驾软件联系了代驾服务,代驾司机赵某与潘某签署代驾服务确认单后,驾驶潘某的轿车离开,行径浦东区周浦镇旗杆村时将骑电动车的陶老伯撞翻在地。陶老伯住院16天半,花费医药费3.6万余元。就赔偿问题,赵某认为代驾属于职务行为,赔偿责任应由运营商承担。运营商则称,被代驾人与代驾人是自由选择关系,费用由两者直接结算,公司仅收取信息费用,不应承担责任。由于达不成赔偿事宜,陶老伯将潘某、代驾人赵某、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赔偿医药费等11.8万余元,审理中,法庭依法追加运营商为被告。  相似文献   

8.
事故     
问:2021年4月,我驾驶私家车外出时遇到熟人张某在路边候车,我便让其上车与我同行,未收取任何费用.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由于雨天路滑,我的车辆失控撞到中央护栏后侧翻,导致张某受伤.经交警队认定,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张某让我负责其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我是否应赔偿张某相关费用?  相似文献   

9.
《中国道路运输》2008,(7):49-49
一名旅客在托运的行包中夹带了一瓶食用油,运输过程中因食用油泄漏,污染了另一名旅客托运的票证,造成400多张票证作废。受损旅客向运管所投诉,要求承运人承担赔偿损失。运管所调解这起案件时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旅客的损失是在承运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的,因此承运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应当向带食用油的旅客要求赔偿,但是,带食用油的旅客已不知去向。第二种意见认为,旅客的损失发生在承运人的车上,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问,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0.
2011年11月23日,周某驾驶自卸车(车主为黄某)与李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出租车上乘客曾某当场死亡。曾某的亲属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周某和李某共同赔偿经济损失。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黄某、周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无太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是李某是否应  相似文献   

11.
小李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同向行驶的吴某骑自行车从后超越时,两车相撞,小李受伤,他骑的自行车也被损坏。交警认定吴某负全部责任,小李无责任。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赔偿医药费400余元,自行车修理费20元。而吴某则认为,小李是未成年人,他骑车带人已经违反交通法规,自己无过错。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小李要求赔偿医药费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2.
值日警官     
正事故问:近日,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一辆小轿车的尾部,导致我摔倒腿部骨折,交警大队认定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轿车的后尾灯等部位也被我撞坏。请问我需要赔偿小轿车的损失吗,我的医药费有没办法解决?答:您可以申请小轿车方的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您和小轿车的损失,不足的部分,根据您车辆的属性(机动车还是非机动  相似文献   

13.
事故     
正问:前几日,我驾驶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到尾部。我停下车看了看,我的车损坏很小,但小轿车驾驶人受伤了。我认为追尾应该是小轿车的全部责任,我不想要他赔偿,我就驾驶车辆离开了。三天之后,高速交警队联系我,说我涉嫌肇事逃逸,让我去交警队接受调查。我害怕去交警队被拘留了,就一直没去,由车主替我处理。  相似文献   

14.
问 前不久,翁某借肖某车拉货,返回途中把车子交给同行的赖某驾驶,赖某没有驾驶证,结果撞伤一人。交警将车扣押。由于赖某、翁某不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找车主肖某要求赔偿。请问,肖某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交警扣押肖某的车子合法吗? 江西省吉安市 康美权  相似文献   

15.
2004年9月25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王某驾驶一辆低速载货汽车, 将一横过马路的学龄前儿童撞死。交管部门认定:死者的母亲胡某未尽到监护责任有过错,王某也有违法行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双方无异议。由于低速载货汽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胡某遂将保险公司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二者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6.
事故     
正问:我朋友因交通事故受伤,他在个人诊所抓药的费用能否要求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答: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相似文献   

17.
2004年8月22日,四川省成都市李某驾驶一辆小汽车,行驶中与一辆对面驶来的公交大客车相撞,李某车上的乘车人曹某受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所驾车的登记车主是马某。因此,曹某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马二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中,马某辩称自己的身份证早在几年前就已丢失,自己并没有进行过车辆登记,不是肇事车车主;李某承认自己是用捡来的马某的身份证购买车辆并进行了登记。法院认定马某并非肇事车车主,不承担本案赔偿责任。判令李某赔偿曹某医疗费5万余元。曹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  相似文献   

18.
事故     
《道路交通管理》2014,(8):52-52
正问:我是一名驾校学员,5月份刚考完科目二,现在正在驾校练习外路驾驶技能,培训驾校通知我6月份将参加科目三的考试,因培训驾校学员较多,每天练习不了几次,我在没有教练员陪同的情况下驾驶自己的车上道路练习驾驶技能时,撞到一名横过道路的行人,造成行人受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办案民警告知我,因无证驾驶要先期对我进行行政处罚,如果行人经鉴定构成重伤还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我很迷茫,因为在前期培训中授课老师讲过,学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教练员承担责任,请问办案机关能按照无证驾驶先期对我进行  相似文献   

19.
不久前,赵师傅遇到一起烦心事,遂向某律师事务所咨询: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日前在运营之中,乘客胡某上车后便坐到后排的座位上。当我驾驶车辆行至一处斑马线停车避让行人时,坐在后排的乘客胡某见停车的旁边有张100元钞票,便匆忙打开车门要去捡拾。但就在他开启车门时,由于用力过大过急,将车门旁边的行人梁某撞倒,造成头部、腰部等多处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擅自开启车门,导致车门占据有效行驶路面,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并造成他人伤害,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当受伤者梁某的亲属找到胡某要求赔偿损失时,胡某却表示拒绝,声称:交通事故要找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哪儿有让乘客赔偿的道理?  相似文献   

20.
2002年5月27日,江苏省溧水县李某驾驶农用车与陈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致陈某右髌骨粉碎性骨折,右内侧胫骨平台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了42天。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02年11月28日,在交管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陈某医药费等1.9万元。2003年3月11日,陈某由于伤愈后始终行走不便,便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陈旧性骨折,右膝创伤性关节炎。2004年2月,经法医鉴定,陈某的右下肢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得到这一结论,陈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相关损失。李某则认为,此事早已了结,不同意再次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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