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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基本的生活依靠,也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可见,土地问题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简称“三农”)的基本问题。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和农民大国,必须处理好土地问题,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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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农民利益保障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1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其为扩大农地规模经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近年来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许多违背中央精神和侵犯农民利益的现象,即农民没有成为土地流转的主体;政府职能错位,暗箱操作,以各种借口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反租倒包”;土地流转价格低,农民不能从中受益,租期过长;等等。保障农民的土地流转权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村稳定的大事,当务之急是遵循“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确定农民地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以家庭承包制为基础,对农地使用权流转进行公司化运作,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费和土地流转期限,以促进土地使用权依法、健康、有序、合理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构建现代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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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提出了农业“两个飞跃”的重要思想。他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济,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我们要以小平同志关于农业“两个飞跃”的思想,统一全党的思想认识,特别是直接从事农村工作同志的思想认识,认真调查研究,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健全、完善农业经济体制。当前,特别是要在坚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简单一点说,就是要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这既符合中央的要求,不改变我国农村经济的基本制度,又发展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从而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也促进城市化和二、三产业的发展。正如有的地方所讲的“农民要增收,必须发展高效农业,而要发展高效农业就应该做到生产技术专门化,生产经营规模化。”“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土地向大户集中,农民向城镇转移。”“先有种田大户,才能农机大户,反过来农机大户又带动了种田大户。”“规模效益主要来自‘多中取利’,种七、八亩田,一亩收入500元,只有4000元,如果种200亩,一亩收入即使200元,也有40000元”。实践证明,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确实有利于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而当前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可供选择的主要途径是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根据浙江一些地方的实践,在土地(包括林地)流转方面主要有6种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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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少子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日本出现农业劳动力人数下降、农业领域高龄者数量增加、青年农民文化素养较低等问题,中国农业发展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因此,以马克思人民主体性思想为理论基础,分析日本新农人计划的发展现状和成效,对中国青年农民培育具有借鉴意义。本文认为通过推进职业农民教育法制化、加快土地流转、构建“官产学合作”的农民培育体系、注重“食品、农业、农村”的宣传工作等方式,能够增强农业、农村对农民的吸引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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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分而治之--从方法论的角度探究可操作性政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三农”问题难以解决的政策原因在于将三者交织和混淆 ,应分开解决。农业增长和粮食增产均不能解决农民增收 ,应以市场扩张和质量安全为目标重新确立农业发展战略 ,以确保粮食安全。农村问题分解后 ,与农业发展、城市化、行政体制改革等课题结合起来 ,通过制度创新统筹解决。农民问题通过农民转移与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以土地换社保” ,按照“先富农民先进城、优质土地先流动”原则渐进式改革 ,随着现代化的推进逐步化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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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识上再提高。山区县虽有一部分农民“离土”甚至“离乡”,逐渐远离了和土地的关系,而大部分农民还得继续和土地打交道,推进土地流转是传统小农经济转向现代化农业经济的重要问题,是为了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发展效益农业,达到以“地”生财的目的。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涉农部门要把土地流转作为一个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努力解决好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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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农地制度改革以构建中国特色的农地产权制度之于实现农业现代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妥善解决大国小农现实约束下如何破解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困境、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如何形成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如何按照“三权分置”的制度要求进一步明晰农地产权等问题。为此,需要基于农村土地制度环境的变化适时深化农地制度改革以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按照“三权分置”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农地产权,在坚持农业家庭经营为主的同时持续推进农业经营组织的创新并强化关联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通过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激活土地资源资产要素,有效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农地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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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现实条件与对策 总被引:9,自引:1,他引:9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的必由之路,但农民“恋土”情结、农村劳动力素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土地流转机制、农村社会保障和户籍制度等因素制约了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现阶段我国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已具备多方面条件,应通过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民素质教育等途径,适时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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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减少农民。一是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引导农民住宅向小城镇集中,加速城市化的进程,让留下来的农民能有机会耕种更多的土地,让进城的人在城里找到合适的工作,在二、三产业中创造新的能获得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收入能够高于在土地上的收入,同时,要借撤村并组的机会,使农民住宅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中心村、中心组,加大土地复垦的力度,这样一来,既增加了消费总量,又拓展了市场需求,二要加快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让农民变“股民”也不失为一个新思路,通过“土地经营权股份化”的经营方式,可以实现土地资源向优势产品、优势产业、优秀经营者集中,提高集约化程度,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使农民既可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又可以有效地避免由于信息不灵带来的各类市场风险,要在坚持承包权30年不变的前提下,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试行土地流转托管制度,由托管站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进而规范农民转包土地的行为。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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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制度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向三权分置演进,《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三百三十一条、三百三十九条以法律条文形式展现了三权分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体现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要求,也客观上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新规定是对现有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状况的回应,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制度,进而促进农业生产;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农村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有利于促进农民灵活就业、增加收入,进而为新时代促进“三农”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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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陈疃镇立足实际,突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个主题,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模式,大力发展蓝莓生态、高效特色产业,流转土地1.5万亩发展有机蓝莓,加快了全镇农业产业化进程。强化思想引导,营造土地流转氛围。为解决“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三个问题,该镇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和群众“算好账”,让群众认识到流转土地后除可收取每亩600—700元的土地流转费外,在自家地里打工每天还有近百元的收入,实现了“二次增收”。二是让干部“带好头”,积极发动村“两委”干部和党员领着群众干、做给群众看,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思想顾虑。三是用宣传“造好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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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免农业税后,农村土地经营方面发生的变化
1.1农民对土地的态度发生了变化。长期以来,由于农民经营土地负担过重,农业生产成本高,农业效益低下,农民从土地上得到的收益廖廖无几,甚至出现负效益。因此,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民把种地看作是“副业”,不愿为土地注入更多的劳力和资金,土地利用率不高,有些土地甚至被撂荒。近年来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出台后,有些外出打工的农民返乡要地,有些原来不愿经营土地的也要地,有些长期被撂荒的土地也被重新“捡”了回来。据调查了解,2004年湟源县返乡务农的农民有88户,全县恢复撂荒耕地27.6公顷。原来种地的农民也加大了对土地的投入,重视选用优良品种和科学种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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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是山区工作的重点,解决山区“三农”问题较有效的方法是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加大山地练合开发力度,加速林业产业化经营。如庆元县,全县土地总面积28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4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5%,笔者在今年暑期对该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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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这是中国土地制度的第三次创新,是农民合作组织及农民利用土地融资的前提,是新形势下缓解农民合作组织及农民贷款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有效手段。2010年7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农发行作为支持“三农”、支持社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