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叶翠婷 《经济师》2014,(2):68-70
自然人破产制度是破产制度的开端,它始终贯穿于整个破产法的发展。现在世界各国普遍准予自然人破产。为了实现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与国际接轨,我国必须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自然人破产制度,应当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立法上宜采用一般破产主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该法包括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为企业和自然人破产的相同规定;分则分别为企业和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特有制度,后者如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人格破产和复权制度。同时,还必须完善相关制度,如自然人财产管理制度,以助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2.
破产免责制度作为自然人破产制度中一个特有的制度,通过一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债务予以免除,对破产人利益是一种保护,同时也提高了破产人偿债的积极性。本文从破产免责制度的概念入手,分析破产免责制度的核心内容,最后提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破产免责制度。  相似文献   

3.
制定个人破产法,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符合我国当前的消费结构,有助于优化我国营商环境,改变社会固有的债务清偿观念,促进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同时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过度消费行为的普遍化以及国内个人征信制度和执行制度的成熟,也为个人破产法的制定提供了基础。然而制定个人破产法仍然存在障碍,一是传统债务清偿观念对破产免责理念存在偏见,二是该法的施行必将极大增加法院的工作压力。因此,只有正确认识破产免责理念才能树立现代化债务清偿理念,设置合理的个人破产程序才能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保证个人破产法的公正高效实施。  相似文献   

4.
胡玲 《当代经济》2010,(13):22-24
1994年,中国开始起草新的<破产法>,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时至今日个人破产的立法制度仍未出台.这一法律始终未能出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破产立法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农村问题.本文认为,按照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个人破产制度的适用对象应当排除农村居民.  相似文献   

5.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内地个人破产法的正式施行,内地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意义重大,有利于实现自然人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重生,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化发展.但该条例毕竟是地方法规,其效力与配套制度不足也较明显.要实施好个人破产制度,不但有赖于相关配套制度特别是破产刑法制度的建立,也要学习域外...  相似文献   

6.
个人破产在我国尚未形成立法的制度规范,目前立法所规定的法人破产制度是我国适用破产立法的主流,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因此,必须将个人破产立法制度和企业破产制度进行区别和差异研究.  相似文献   

7.
《企业破产法》的试行和国家选择若干城市进行“优化资本结构”试点以来 ,我国的破产企业迅速增加。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破产法律不完善 ,破产债权清偿制度不规范 ,破产企业债权人权益受损的现象比较严重。对此必须从贯彻社会保险新条例、修改《企业破产法》、改革破产债权清偿制度方面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8.
我国破产法中关于清算组的选任制度与现行的破产法立法理念不相符合,导致了侵害社会利益、债权人利益及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文章在研究和分析现行破产理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破产清算组制度的缺陷,探讨在我国建立破产管理人以取代清算组,并引入政府公共办公室和私人管理人相结合的破产管理人双轨制度,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立法。  相似文献   

9.
2006年最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并未赋予自然人以破产能力,然而现实生活的实例验证了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赋予自然人以破产能力符合破产法发展趋势和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我们应该更多地从制度层面去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使该项制度尽快在我国运行。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破产制度由最初"企业法人破产主义"到后来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其它非法人组织,但一直以来仍对个人破产能力予以否定,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确面临着诸多困境与约束,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从有效保护个人退出市场这一层面来看,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必要可行的.  相似文献   

11.
关于建立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构想王继红一、我国建立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必要性随着改革进程加快,企业的破产将日益增多.为使破产案件得以公正、公平、有效地处理,加强其监督、管理机制,可适当借鉴国外破产立法中破产管理人的规定,在重新制定破产法时,增设破产管理人...  相似文献   

12.
高杨 《现代经济信息》2011,(14):219-220
自然人破产是现代破产制度的起源,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承认自然人的破产能力。但对于自然人破产能力的问题,我国当前立法仍采取保守态度,这样的做法显然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从破产法的历史渊源与基础理论入手,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针对我国在当前国情下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展开论述,为构建适合我国现实需要的自然人破产制度做出一定贡献。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公司破产与清算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立法和司法实践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公司破产的界限、法律制度的适用以及对债权人权利的漠视等问题亟待解决,有关清算组、清算期间等清算制度的法律缺陷也需进一步完善,本文对我国公司破产与公司清算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期望我国公司破产与清算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法理的角度对比分析了西方国家个人破产制度的修订、变迁,从个人破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设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理由、如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破产法律体系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充分论证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破产法》引入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法中最重要的机构之一,是破产程序中所有利益的焦点。而破产管理人选任问题是破产管理人制度的首要问题,关系到破产管理人能否公正、有效地行使职责。目前我国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还存在一定缺陷。因此,通过分析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选任方式、选任时间、执业资格的确认等,以寻求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6.
现阶段我国法律只对企业破产宣告标准作出了规定,关于全国性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国内相关条款尚付阙如。文章基于我国地方性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立法现状,揭示了复合型立法模式的举证责任分配不均、“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逻辑矛盾及语义模糊“、停止支付”推定标准的明显缺失这三大现行地方性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立法缺陷,进一步界定自然人破产及其破产宣告标准的内涵,同时借鉴国外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相关立法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借鉴并解释复合型立法条文、划分“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限、确立“停止支付”的推定破产标准这三条我国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构建路径,以期更好地适应信用、消费和贸易发展的需要,保护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7.
我国《企业破产法》赋予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企业财产的权利,也表明其在破产程序中应尽重视、勤勉和善良管理、注意的义务和应当接受来自法院、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等各类主体的监督和自身自律监督,但由于立法对于破产管理人的监督过于笼统,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得破产程序在实践中出现了较多的困境。为促进破产程序公平公正地进行,立法应当明确规定破产管理人忠实勤勉地履职判定标准和监督主体的职责,完善破产管理人的追责制度,并扩大监督主体的范围,以期应对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监督的困境,提高企业破产效率。  相似文献   

18.
完善的监督机制是破产管理人公正、公平履行职责的保障。我国破产法仍缺乏完善的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笔者拟在比较分析国内外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的基础上,从明确法律义务、增设破产监督人制度以及完善法律责任三方面对我国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9.
个人破产制度是引导"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有秩序地退出市场并获得新生的程序。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对健全我国破产法律体系、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关系、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对此,本文提出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可以因地制宜、逐步推行,明晰适用个人破产制度的范围和程序,不断完善个人征信体系、个人财产登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设想。  相似文献   

20.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于2007年6月1目起施行,它的出台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序地发展发挥出至关重要的作用,标志着我国破产法律制度日趋完善。与1986年12月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破产法)相比,新法在立法形式与破产法律制度等诸多方面与旧破产法存在重大差异,但其中的亮点之一就是新法用破产管理人制度取代了清算组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