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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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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税政策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常用方式,税收优惠政策对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大影响。审查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平性,是在税收领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务实之举。基于2011—2021年沪深A股公司的面板数据,将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视为一项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模型(DID)作为分析工具,探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高行政垄断区域企业税收规避的影响。研究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可以显著降低高行政垄断地区企业的避税程度。机制检验表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能够促进税收扶持中性和市场竞争中性,从而抑制企业税收规避动机。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税收规避抑制效应在地方政府问责制完善、地区营商环境差、地方政府税收竞争程度高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差的样本中更为明显。文章丰富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行政垄断规制的微观经济后果和企业避税影响因素的研究文献,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提供政策参考。  相似文献   

2.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规制行政垄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建设的重要保障。本文从限制行政垄断型的竞争政策角度出发,分析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论文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利用2011—2020年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构造双重差分模型,结果表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技术创新激励效应十分显著。机制分析显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能够提升行业竞争水平、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间信贷资源误配程度,从而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并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民营大企业和受中低补贴程度的企业有显著的创新激励效应,一定程度上能够弱化行政垄断的所有制歧视和提高补贴政策的中性作用。进一步分析表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创新效率增进效应显著,但创新资源配置效应整体不明显,分行业检验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产业集中度高、分工联系紧密和创新力较强行业的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显著。本文对我国统筹竞争政策与创新政策、协调政府与市场关系、改进企业创新激励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张敏敏  张国琰 《技术经济》2023,42(6):102-114
政府对企业的过度干预及歧视性干预造成了竞争的缺失和竞争的不公平,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对政府规制行为的再规制,是竞争政策的具体化,可以发挥优化资源配置效应和竞争逃离效应提升企业生产率。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为准自然实验构建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PSM-DID)模型,研究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对受冲击企业的平均生产率水平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随制度推行逐渐深化。这一正向影响在低初始生产率及国有企业等低效率企业中尤为显著,说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显著提升了市场主体而非生产要素的公平竞争,以致竞争逃离效应显著而优化资源配置效应不足。而抑制企业寻租活动、破除地方保护和规制行政垄断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市场竞争程度,进而激发低效率企业竞争逃离效应的重要渠道机制。研究结论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及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地位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4.
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作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规制行政垄断的重大制度安排,《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助于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破除妨碍要素和资源自由流动的障碍,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文章基于2012-2020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出台作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该制度实施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研究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可以显著提升行政垄断行业内企业的创新水平,且更多表现为实质性创新水平的提升。渠道检验表明,该制度主要通过政府补贴、信贷配给和市场竞争机制,促进企业创新水平提升。进一步研究发现,该制度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在国有企业和融资约束较严重的企业,以及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和非高科技行业的企业中更加显著;此外,产业政策会削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创新促进作用。文章丰富了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效果提供了评价依据,而且对于深化垄断行业规制改革、推动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以及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相似文献   

5.
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是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着力点。从微观企业的投资总量入手,使用2013—2019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以DID模型作为基本分析工具,探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企业投资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区域层面行政垄断会通过推动企业投资而拉动本地经济增长,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将相对抑制高行政垄断地区的企业投资水平。异质性分析发现,这一相对抑制作用在过度投资水平越高、全要素生产率越低、市场集中度越高、市场化进程越低、利润越高、收入越稳定、政府补贴越多、融资约束越低、银行借款越多的企业中更为显著,这表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高行政垄断地区企业投资的相对抑制作用在主体越受庇护、市场机制越完善、内外源融资来源越多的情况下呈现了更为显著的作用,进一步验证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通过抑制行政垄断的庇护渠道而影响企业投资的。  相似文献   

6.
刘斌  赖洁基 《财经研究》2021,47(9):34-47
破除垄断、维护公平竞争是确保市场有效运行的核心和灵魂.文章利用国有上市公司2013-2019年的财务数据,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颁布为切入点,从产能利用率升降的角度实证分析了规制行政垄断与国企去产能的关系.研究发现,规制行政垄断有助于提高国企的产能利用率,当国企处于产能过剩行业时,这种效果尤为显著.渠道检验的结果表明,规制行政垄断有助于切断地方政府的"输血"式补贴和银行的融资便利性,倒逼国企通过出清落后产能和提高投资效率的"造血"方式来应对市场竞争.进一步研究发现,当国企治理水平越低、自身融资约束越大时,规制行政垄断去产能的效果越好;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与地方国企关系的紧密程度亦会影响规制行政垄断去产能的效果.文章从资源配置层面扩展了"反垄断政策"效果的研究视角,为后续深入探讨"去产能"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7.
吴桐  席月民 《财经科学》2021,(9):121-132
公平竞争审查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自由公平竞争方面具有突出的制度性价值.在现代社会科学中,博弈论已成为研究存在冲突与合作的群体互动及其理性决策的基本工具.将博弈论纳入产业政策与竞争法学的分析框架,可有效识别和解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运行中所暴露出来的种种法律问题及其根本动因,进而在制度激励及其稳定性与制度弹性及其可进化性之间形成合理预期.研究发现,公平竞争审查涉及央地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之间、不同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多重博弈关系,并具体呈现出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府际权力博弈以及围绕公共利益的政府与市场间的对抗性博弈或"通谋共生"等.研究建议,通过系统地构建具有相容性的行政激励与监督治理体系,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持续优化,从而提升市场经济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相似文献   

8.
“上游市场垄断、下游市场竞争”的非对称竞争格局,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产业链整体效率和创新水平的提升。随着竞争政策的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助于规制地方政策制定行为,降低行业进入壁垒、维护市场主体平等,将深刻改变非对称竞争格局。本文基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对上下游制度性壁垒产生的差异化影响,以2011—2021年A股上市公司样本数据构造双重差分模型,考察了非对称竞争格局改变对企业研发创新决策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能通过削弱上游制度性优势来改善非对称竞争格局,并促使上游企业增加相对创新产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既规制了制度性行业壁垒带来的“隐性补贴”,削弱了上游企业的市场势力和纵向加价能力;同时也削减了政府补助、税收优惠和信贷倾斜等“显性补贴”,增加企业成本并减弱了企业向下游转嫁成本的能力。市场压力和成本压力共同促使上游企业转向创新发展。本文为竞争政策如何影响企业创新提供了纵向视角的经验支持。  相似文献   

9.
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定量地评价行政垄断与企业战略选择之间的关系,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以及改善企业生存的制度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既有研究中,行政垄断的政策效应分析较少深入到微观企业层面,特别是从企业生存的视角来进行的评估.文章采用PSM-Cox比例风险模型,以企业微观数据首次检验了行政垄断对企业生存风险的影响效应及其机制.研究表明,行政垄断对制造业企业的生存风险产生了显著效应,即以行政垄断为代表的政府干预会加剧企业生存风险.同时,行政垄断对不同所有制、地区及行业的企业的影响存在异质性,会显著加剧非国有企业、中西部地区企业及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的生存风险.而行政垄断对企业生产率、企业创新与寻租行为所产生的效应或许是本文总体结论的重要解释.  相似文献   

10.
科技创新政策评估是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其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理念、价值、功能等方面具有高度耦合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突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独特性,有益于矫正科技创新政策评估范式的逻辑偏失,反思与拓补行政导向下的封闭式评估体系。现行科技创新政策评估存在标准模糊、方式偏差、主体缺位及结果虚置等问题,可以公平竞争审查为切入点,实现科技创新政策评估体系化调整,着重理念匡正、程序治理、标准建设、结果回应以及责权明确的适用理路,最终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评估走向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1.
鄢姿俏  李婉丽 《财经研究》2023,(10):124-138
政府补贴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具有克服市场失灵、激励企业创新及引导产业升级转型等作用。然而,由于政府补贴政策制定及其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国企轻民企的现象,导致我国政府补贴呈现出非竞争中性的特点。鉴于此,文章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国的落地推进为契机,研究了公平竞争审查这一“事前规制”形式的竞争政策是否能够有效缓解政府补贴的非竞争中性问题。研究发现,在政府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政府补贴获取上的差异显著缩小,政府补贴的竞争中性原则更好地得到了实现。同时,文章从政策制定机关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在驱动力强度以及企业自身对政府补贴的竞争意愿强弱两个角度,进一步探究了公平竞争审查对政府补贴竞争中性影响的差异,发现小微企业在地区经济中的重要性程度、政府资金在企业研发经费中占比高低、行业垄断性与儒家文化等因素会影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缓解政府补贴非竞争中性问题上的实施效果。文章的研究对优化我国政府补贴政策向竞争中性转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重要引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文基于2007—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企业数字化水平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显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显著提升了企业数字化水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企业数字化水平的影响在非国有企业、制造业企业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力度强的地区更明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通过增加技术、人才、资本和数据要素供给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政策之间有显著的政策协同效应。本文对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要素市场变革和促进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展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3.
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分割、促进商品和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是中国实现国内大循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内容。本文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基于区域间贸易视角,考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方面的政策效果,研究结果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显著促进了区域间贸易发展,是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有效措施;究其作用机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能够通过降低地区市场分割、改善地区资源错配程度促进区域间贸易的发展;在出口处于相对劣势的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区域间贸易的促进作用更大。本文验证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策效果,对我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一定启示。  相似文献   

14.
为应对科学研究活动可能产生的伦理道德问题,我国建立起以伦理审查委员会为主体的伦理审查制度。由于制度安排及体制机制存在先天不足与运行梗阻,运行中针对审查权缺乏有效监管,伦理审查未能达到预期风险防范效果,反而屡屡曝出有违伦理道德的学术丑闻。分析科技伦理审查的价值以及伦理审查制度安排的不足,最后提出,基于伦理审查较强的公权属性与公益目标价值,应以确立“风险预防”为核心的更加审慎的审查原则,优化审查主体建制模式,强化对伦理审查的监督与制约,以及加快伦理审查统合性立法进程,作为伦理审查制度完善走向,为科技发展扎紧伦理“篱笆”,推动科学技术“向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5.
科技创新政策评估是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其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理念、价值、功能等方面具有高度耦合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突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独特性,有益于矫正科技创新政策评估范式的逻辑偏失,反思与拓补行政导向下的封闭式评估体系。现行科技创新政策评估存在标准模糊、方式偏差、主体缺位及结果虚置等问题,可以公平竞争审查为切入点,实现科技创新政策评估体系化调整,着重理念匡正、程序治理、标准建设、结果回应以及责权明确的适用理路,最终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评估走向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6.
李晓杰  毕金平 《当代经济》2023,(10):105-111
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制度具有客观性、独立性、专业性等特点,能够解决自我审查内生利益悖论带来的难题,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结果的权威性。但第三方评估制度尚处在国家政策层面,其制度设计还存在诸多缺漏,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则。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并未明确规定第三方评估制度,第三方评估制度缺乏法律依据,其只具有软法属性,在实践中难以被落实。通过对第三方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法律依据缺失、遴选机制不规范、评估回应机制缺失、评估指标体系不具体、缺乏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等进行分析,提出应将第三方评估上升至法律层面,完善遴选程序、细化遴选标准,建立合理高效的第三方回应机制,结合地方实际构建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责任义务的建议,完善第三方评估制度,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全国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7.
我国科学技术决策立法存在明显的压制型法特征,突出表现在公众等外部意见未能充分流入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缺乏有效约束、《科学技术进步法》对地方立法约束力过强等。该立法模式极大阻碍了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因此有必要对其展开反思,结合治理实践中官员“行权”与“避责”的逻辑,将自治型法与回应型法理念有效融合,以此为基础,在立法体系上鼓励基层政府自我规范化,并结合备案审查与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确保法秩序和有效治理的协调。在具体运作中,可尝试打破政府对决策权的垄断、引入科技专家和公众作为多元决策主体,参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科技决策程序机制,从而形成符合实际的回应型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8.
WTO框架下国际贸易救助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贸易救助司法审查是WTO协定所规定的一项全新而重要的制度。与一般意义的司法审查所不同的是,国际贸易救助司法审查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世贸组织要求、行政权利救济、行政权力控制、司法审查方式平纷息讼的优势、“成本-效益”原则。  相似文献   

19.
目前,自然垄断产业的治理方式主要包括规制(内生规制与外生规制)和国有化两种.世界各国的制度(包括立法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行为规范和管理规章等)禀赋和规制机构成熟程度的差异是导致不同的治理结构的根本原因.对我国而言,其规制机构与相应的法律法规都不健全,因此,我国在选择自然垄断产业治理方式的过程中,应当谨慎选择与现有制度环境相匹配的治理方式.  相似文献   

20.
许晓红 《经济师》2003,(12):54-55
对不同国家的司法审查程度的考察 ,有助于定位和准确把握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 ,从而使法官端正审查态度 ,准确判断被审行政行为及受审问题的性质 ,合理地鉴别行政机构的信用 ,提高法官的审查能力 ,提高审判技巧 ,严格遵循审判程序 ,提高审判质量 ,完善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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