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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2020,(5):8-8
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近日,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新《程序规定》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进一步规范执法、推进便民利民为立足点,《程序规定》重点对6个方面内容作了修改:一是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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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安部推行交通违法信息跨省转递工作以来,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以下简称"套牌")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一些车主莫名其妙地收到了自己从未到过的地方的交通违法告知单,给当事人造成很大麻烦。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近期,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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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路.建设市场专刊》2021,(12)
正5月19日,重庆交巡警官方发布消息:自2021年5月20日起,重庆市全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道路安全工作将统一由重庆交巡警处理,未来将不再存在高速执法。至此,延续27年的全国"独一份"高速交安执法"重庆模式"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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