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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木材市场开放为标志的市场机制的引入,使得南方集体林区木材市场关系更加复杂,竞争更加激烈。木材价格在联结、调节上述具有不同利益经济主体的基本关系,繁荣林区经济、促进森林资源有效开发、利用、保护诸方面更具重要地位与作用。随木材市场开放与发展,中间环节税费猛增,流通渠道多样化。这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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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如何看待和管理木材市场开放后的南方集体林区木材市场价格,是巩固和完善南方林区已有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一环。本文拟结合我们今年五、六月间在湖南绥南、靖县调查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就此提出一点看法。各地反映,八五年木材市场价格普遍上涨,但作为生产者的林农,所得实惠并不多。同时,用户特别是造纸行业的用材大户,对价格上涨的压力,承受困难,需要补贴。在当前分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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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由于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我国木材价格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①木材价格偏低,比价不合理,一定数量的木材交换到的工农业产品数量偏低;②价格管理过分集中,统得过死,地方和企业没有自主权;③价格形式单一,只有国家计划价格,没有市场价格。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林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不合理的价格,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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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是国家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费是国家根据服务对象有偿地获取服务报酬的一种方式。正确运用税费杠杆,可以筹集更多的资金,控制生产和消费导向,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所以研究税费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研究木材税费有必要首先分析由谁承担税费即所谓“税费归宿”问题,也就是说木材税费是应该转嫁给木材生产者(实际应该是森林经营者,下同)承担抑制生产,还是应该转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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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木材市场体系建设总的思路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在国家限额采伐计划的客观调控下,以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为前提,建立木材市场管理体系和市场网络信息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遵循木材价值规律,使木材市场真正起到促进生产和指导消费的双重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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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集体林区的木材流通有它的特殊性,它既不同于国有林区的木材流通,也不同于其他商品生产的产品流通。因为,集体林区与国有林区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都不同,而森林资源又不能“有水快流”,木材是限产的。集体林区的木材流通体制,既要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又要有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扩大。森林要管住管好,流通要放开搞活。因此,我们在研究集体林区的木材流通体制时,既要研究木材从生产者手里离开到达消费者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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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集体林区木材供给行为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利用2000,2003,2005年福建省木材生产村级数据,通过Faustmann模型和Cobb-Douglas生产函数分析框架,考察市场化条件下林农木材生产经营决策行为,评价不同因素和政策可能的影响方向和效应。实证结果表明,价格、成本、资源状况、贴现率及林业政策均对木材的短期供给产生重要影响。政策方面,对林地制度改革的效果给予肯定,对限额采伐政策持怀疑态度,超限额砍伐现象的存在可能使其完全失去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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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木材收益的合理分配,关系到中央(85)1号文件关于集体林区木材开放政策的实施。让林农在经济上得到更多的实惠,提高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达到富山富民的目的,这是中央一号文件木材放开经营的主要精神,也是对木材收益进行合理分配的根本指导思想。木材开放一年多来,福建龙岩地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为使木材放开经营步入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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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个月来,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开放本材市场后,林区各地木材购销活跃,价格基本稳定,商品流通渠道畅通,基本保证了用材大户的需求。但由于配套工作没有跟上,在开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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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市场是商品交换的领域,是一切生产者和消费者见面的场所。因而从整体上说,分析市场就要分析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分析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在这样的总体分析中,我们会发现,南方集体林区的木材市场是一个独具特点的区域性市场。同时我们可以在这样的分析中认识它在全国木材市场中、在南方林业生产中、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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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福建省尤溪县集体林木材生产经营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提出了木材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具体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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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研究木材市场模式的思路一个总体市场模式的形成,一方面取决于社会历史条件;另一方面则受一个国家各该时期国情所影响。不同的社会形态,具有相适应的市场模式,而向处于一种社会形态的各个国家,由于国情的差别,又会出现各具特点的市场模式。而这种市场模式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伴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和国情的发展而有所改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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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长期以来.我们对木材生产和分配采取了国家统购统配、统一包下来的办法,流通渠道单一,木材价格固定,严重背离了价值,阻碍了价格机制的发挥,以致林区农民没有真正成为林业商品生产的主人。1985年南方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统配,开放木材市场。实践证明,木材流通体制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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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集体林区深化改革问题(一)当前林业经济问题及其深层原因林业改革10年,集体林区林业有了一定的发展,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正在逐步回升,森林超量消耗势头有所减缓,林政资源管理、基层“两站”建设受到重视并得到较快发展,林业多种经营和林产品的综合利用随着科技进步和改革开放的宏观环境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集体林业形势依然十分严竣,“两山”到户后推行的林业生产责任制并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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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木材税费征收的现状目前南方林区木材税费的征收,有如下三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计征项目越来越多。1985年计征的项目只有10%的产品税和20%的林业基金两项。1986年增加了3%的营业税,5%的城建税,2%的教育附加税和每立方米7元的林区建设费4项。1987年以后,又相继增加了10%的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收取后按造林面积返给林农),8.8%的农林特产税,2%的森林植物检疫费和每立方3元的林政管理费,加上乡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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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木材价格问题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建国以来,我国木材价格不合理,影响了林业生产和管理从1952年至1984年,全国基本上实行统一的木材计划价格,且价格水平太低。1952年全国平均每立方米木材价格仅55.72元;之后,虽经三次调整提高,到1984年全国平均每立方米木材价格也只有87.53元(南方材96.4元,北方材80.58元)。由于木材价格太低,一方面造成了木材生产企业严重亏损,影响木材再生产,据统计,全国木材生产企业如果把培育森林费用计入木材生产成本,全行业每年亏损10亿多元。另一方面,使得木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木材长期短缺,迫使不顾森林过伐去提高木材产量,森林“赤字”越来越大,而且花费大量外汇进口木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加快了木材价格体制改革的步伐,而且允许少量的自留材、非规格材及等外材议购议销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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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对木材供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首先用probit模型对林农参与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激励因素进行了探讨,之后应用双重差分模型(DID)和处理效应(TE)方法深入分析了林权制度改革对木材供给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证实,由于赋予林农更加完全和稳定的林地经营权和收益权,林权改革显著增加了木材的采伐量,对木材市场的供给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对于改革前后产权制度变化不明显的竹林则不存在显著影响,同时提出要进一步分析林权改革给林农福利和森林资源带来的影响,还需更加长期的观察和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