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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理财:2002年第一次修改<保险法>是在什么背景下进行的?
张洪涛教授:2002年<保险法>第一次修改主要是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针对保险业法部分以及法律责任部分进行的.当时修改的主要目的是支持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保险业与国际接轨、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强化保险监管.具体涉及到的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财产保险公司的义务范围、保险资金运用以及加强保险监管等内容,都是与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密切相关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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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围绕强化保险监管,促进保险业发展,对涉及保险经营主体和保险监管机构的条款内容进行了38处的增加和修改,更加全面地展示了我国保险业在法制化、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必将对促进我国保险业快速稳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新<保险法>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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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新<保险法>)于2002年10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这是保险界的一件大事.这次对自1995年颁布以来的<保险法>进行的第一次修改,标志着我国保险法制建设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新<保险法>在规范保险市场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加强保险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对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必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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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10月1日<保险法>颁布实施,1996年制定<财产险法定分保条件>和<人身险法定分保条件>以及相应的<分保业务实施细则>后;我国保险管理机关又先后颁布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其中有一部分条款是对我国再保险业的法律规定,对于我国建立公平有序的再保险市场和促进我国再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保险法>制定的时代背景与现在的现实相差较大,越来越多的保险法规条文难以解决现实中的相关问题,因此许多地方有待调整与修正,鉴于保险监管机关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授予的权限、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监管,所以如果法律不适应或不完备,就应当首先修改和完善法律.否则,再保险业的监管要么是缺乏效率和松懈的,要么就是政府干预过多的.在此就我国再保险业法律规范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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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95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作为一个行业的基本大法,它对于规范我国保险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的加大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WTO,根据我国同世贸组织各成员国达成的协议,现行<保险法>就存在许多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修改我国的<保险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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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在我国保险市场的起步阶段制定的,不但已落后于目前的市场形势,更不可能解决如何与世贸组织有关服务贸易协定相一致的问题,因此,修订和完善<保险法>已显得非常现实和紧迫了.修改<保险法>对以下几个方面应予以足够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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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2003年1月1日,新的<保险法>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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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因其自身的特点,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具备优于其他行业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国家立法方面.我国的<保险法>、<公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文件中规定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和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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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的形势和客观环境的变化,我国对原<保险法>进行了修改.本文从新<保险法>对宏观保险市场的影响,即促进保险进一步市场化和保险市场进一步规范化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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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坚持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对保险合同法都分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为解决"理赔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提前应对新旧<保险法>衔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甘肃保监局对辖内人身险公司理赔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以新<保险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辖内人身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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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鑫蕊 《金融经济(湖南)》2008,(1):109-110
一、目前我国保险业的法律环境及《保险法》修订的原因分析 作为行业的基本大法,《保险法》对我国保险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性、规范性作用,它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能否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审时度势,进一步修改我国的《保险法》,具体原因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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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撤销与合同的解除是两种有显著差异的法律行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没有把二者加以区别,这种情形导致了目前保险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投保容易索赔难的尴尬局面.本文认为: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对保险人的救济权利定义为保险合同的撤销权而非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并把该权力行使的时间限制为财产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年内,人寿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二年时间内,这样将与国际通行的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二年后即成为不可抗辩合同趋于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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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保险法》(以下简称新《保险法》)于2009年2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国目前的《保险法》(以下简称原《保险法》)于1995年颁行,2002年为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曾作过部分修改。2002年对保险法的修改幅度较小,并且主要集中在保险业法部分,而对保险合同法部分修改较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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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保险法》已经显示出它的某种滞后性 ,修改《保险法》势在必行。着重阐述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对我国《保险法》产生的一些冲击与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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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重复保险及其通知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重复保险是保险法中的重要内容,但是我国现行<保险法>中对于重复保险的内涵、重复保险的分摊条件、重复保险通知等问题的规定却不甚严谨,缺乏操作性.本文分析重复保险中需要修改的地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