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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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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受益人多以自然人的形式出现在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中,但目前由用人单位出资为雇员购买团体人身保险的现象已日益普遍.这类团险业务中最易引发冲突的便是受益人的指定、死亡保险金的归属等问题.法人单位由于对其雇员的死亡具有保险利益,当然可以成为团险合同的受益人.法人受益人保险利益的形式主要包括雇主的无过错赔偿责任和雇主的其他潜在损失.  相似文献   

2.
钟楚龙 《商》2014,(19):163-163
各国保险法的立法精神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在什么险种中,"被保险人"是其损失会触发保险人给付义务的人。除了人寿保险里存在特殊的关系,被保险人一般都是与保险人签订合同的那个人;一旦出险,保险赔款也一般都是支付给被保险人。2002《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后果与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自相矛盾,2009年新《保险法》对于旧款出现的问题做了修正,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新保险法对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益保障的规定有待商榷。本文就是针对新《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进步和不足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3.
信托业的发展道路从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之后就一直布满荆棘、充满挑战,在经过自身的调整恢复之后又逐步走向正确的发展方向。期间曾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最受关注的便是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并未受到足够优良的保障。那么,要想有效地保护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就必须立足于本国国情,分析现状,借鉴国外其它具体的制度来对这一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4.
本案点评:A公司失误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对托收交单条件认知不足,未充分了解D/P与D/A的本质区别,以致物权凭证被进口商在会款前骗到手;二是作为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在买方提出更改交单条件时,即使不甚清楚其中所涉及的风险差异,也须先征询承保公司的意见,以免保险生效的因果环扣脱节带来保险权益的丢失.  相似文献   

5.
陈婷 《理财周刊》2005,(1):22-23
在签订合同时未能明确指定保险金的受益人,或在中途变更受益人时未能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都容易为保险金而引发矛盾和纠纷。为此,购买各种人身保险时,一定要注意明确保险受益人。  相似文献   

6.
张思佳 《北方经贸》2013,(12):124-124
新修订的《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在新修订《保险法》中,对受益人的相关规定做了改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受益人的存在范围及资格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方法,以期保险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8.
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严峻形势和我国公司变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为我们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提出了客观要求,本文希望通过研究为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提供更多顺应形势的途径,以拓宽保护思路,希望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9.
《商》2016,(14)
当前,随着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深入到各个领域,实践中出现了财产保险受益人,而我国现行的《保险法》仅规定了人身保险受益人的存在,对于财产保险受益人并未涉及。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引发学者对受益人的适用范围的深刻探讨,对此,笔者从保险法的基本理论出发,论述了财产保险受益人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对财产保险受益人的限制,希望对我国保险立法的完善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0.
宋彤彤 《商》2013,(13):217-217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公民参保意识越来越强,同时由保险引发的各种纠纷层出不穷。保险金的归属对于平衡好纠纷双方利益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一起案例入手,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角度分析保险金的性质和归属问题,从中引出保险受益权等问题,进而为这类纠纷提出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11.
韩金甲  胡乐乐 《商》2012,(22):110-110
债权人撤销权是起源于罗马的债的保全制度,中国《合同法》首次对此做出了规定.该文将从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法律规定及特征入手,借鉴国外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分析了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  相似文献   

12.
韩晶 《华商》2008,(11)
受益权是受益人基于保险合同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本文通过对我国保险法中受益人行使其受益权条件的分析,指出保险法对受益权规定上的不妥之处,相关条款之间的现有矛盾,以期使《保险法》中受益权规定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13.
浅析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商品交换时代,为确保交易安全,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充分发挥其在确保正常的商品流通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本文对撤销权的特征、构成要件、行使范围、行使方法及效力等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有益于实践.  相似文献   

14.
公司法理念的转变意味着现代公司是一系列利益关系的连接体。而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和利益,显得更为重要。本文结合《公司法》的修改,阐释了多元利益平衡下新《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5.
浅议可转让信用证对第二受益人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etter of Credit)广泛应用于转口贸易。一方面,第一受益人(中间商)通过以自己的发票(和汇票)替换第二受益人(供应商)的发票(和汇票),赚取差价,实现利润;另一方面,第一受益人通过转让信用证尽力隐去开证申请人(进口方)的信息.  相似文献   

16.
2013年我国公司登记注册制度由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从此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作为一种普惠制开启了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缴付双轨制的时代,但同时也给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带来了更大的风险与隐患。本文从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债权人的利益保护角度来分析债权人所面临的问题和潜在风险,并从公司内部制度设置、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诉讼过程中的责任倒置等方面来探索认缴制度下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17.
可转让信用证是为了便利中间商人从事国际贸易而使用的结算方式,使中介贸易得到了发展。但是证内第二受益人却面临着诸多风险,出口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本文指出了可转让信用证第二受益人在实际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其相应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在无法确定受益人之时,将死亡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依据继承法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此为死亡保险金遗产化的立法模式。为了解决受益人缺失而将死亡保险金进行遗产化处理,不仅违背被保险人的真意表示,并且混淆了保险金请求权和继承权的界限,阻碍了死亡保险合同功能的实现。因此,在受益人缺失的情况下,不妨将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拟制为新的受益人,将死亡保险金去遗产化,明晰死亡保险金的性质,避免其优先清偿债务与赋税,最大程度地实现死亡保险合同的目的与价值。  相似文献   

19.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信用证作为传统结算方式的一种,依然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本身存在制度上的缺陷,使得受益人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安全、快速地收回货款。受益人应在交易前期做好资信调查及目标市场调研,设置完善、协调的交易合同条款,及时催开信用证,做好备货与装运、审证和改证工作,及时交单,以规避风险。  相似文献   

20.
股东和债权人是与公司密切相关的两类利益群体.公司法有关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规定,应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引入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制度;董事对债权人承担义务;公司合并、分立,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行使撤消权;公司债权人应进入董事会参与公司管理,从而更好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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