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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9号文"发布以来,改革电价形成机制与推进市场化进程成为新一轮改革的核心。优化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并最终形成反映电力商品属性的合理电价,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水平是其中的关键问题之一。5年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办法,包括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各级(区域、跨省跨区、地方电网增量配网等)输配电价的定价办法、开展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等。并于2020年1月发布最新的区域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需要诸多信息,如历史成本的监审、企业运行的内部成本梳理、未来电网投资的预测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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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6)
正发改委修订出台输配电价改革新政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入总结第一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实践,积极借鉴国际输配电价监管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强化合理约束、细化核价范围、优化电价结构、实化监测制度四个方面;《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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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6,(34)
正2016年是国家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一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定价办法》)出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我国输配电价改革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是,考虑输配电价与电力市场改革的相关性,加上输配电价制定与执行的复杂性等原因,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还只是刚开始,还有许多关键环节和因素需要总结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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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22)
正2014年,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深圳破冰,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紧随其后,2015年,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和贵州等地的省级电网也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6年3月,北京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6年9月,除西藏外的剩余14个省级电网启动试点。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于2019年底全面完成,第二监管周期(2020~2022年)输配电价也于2020年9月底完成核定。从试点方案、监审办法、定价办法及有关专家观点来看,核定输配电价的基础是电网企业输配电资产和业务,具体以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输配电业务的准许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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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19)
正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电改相关文件,并于2019年-2020年分别对其中的《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进行了修订。至此,我国建立了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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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36)
正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11号)的文件精神,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实行事前核定,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办法核定输配电价,以严格的成本监审为基础,弥补电网企业准许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先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输配电价。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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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25)
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降低社会用电成本,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有关规定,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印发《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输配电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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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31)
自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中发9号文件颁布以来,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发9号文件配套文件《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要核定、发布和执行独立的输配电价,这对加强输配电业务监管以及转变电网企业经营模式、推动电力市场交易具有重大意义。作为践行"管住中间、放开两边"改革主旨的关键环节,本次输配电价改革既是标志着我国第一次形成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实现基于规则的现代监管的里程碑事件,同时还关系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增量配电改革、售电侧改革等其他专项改革的推进进程。2018年8月,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牵头,联合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共同组成调研课题组,对全国输配电价核准、发布、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撰写了《输配电价改革情况调研报告》。本文特节选该报告中"问题及对策"章节内容,以供读者参考。课题组组长、中电联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副主任薛静认为,我国首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已核定公布,区域电网定价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明确,专项输电线路工程定价办法对价格计算方法和价格形式作了规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的定价办法、调整机制和结算制度也有了具体要求。至此,我国基本建立了涵盖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跨区跨省专项工程、地方和增量配电网的输配电价体系以及对其各环节实施成本监审机制,从无到有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突破,为电力市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向实体经济释放了改革红利。同时,薛静也指出,在输配电价核定、成本监审政策和具体配套措施中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步改变交叉补贴的方式、厘清普遍服务政企职责、降低政府基金及附加比重、加强对转供电环节的监管,并统筹考虑输配电价核价细则,在保障电网企业合理收益的同时,完善电网企业考核制度,疏解监管与考核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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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31)
<正>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始布置制定第二个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的通知》。在总结第一个监管周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2015年制定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和2016年制定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规[2016]2711号,以下简称《定价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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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有效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工程等尚未完工(工程款已经支出)的有效固定资产。自201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积极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陆续组织开展针对省级电网、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实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全覆盖。2018年是输配电价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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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10)
正新一轮电改启动以来,电网企业面临巨变———输配电价改革全面覆盖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售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竞相成立,增量配电网投资业务试点进入实操阶段;大用户直接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由计划向市场发展进展显著加快。17家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交易模式逐步由点对点交易过渡到多对多交易,由双边协商定价方式过渡到集中竞价交易;2017年电改将进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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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10)
正自2014年底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全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已经完成第一轮核价和执行工作,目前开始进入第二轮的成本监审阶段。近年来我国输配电价改革整体上取得了很大成绩,许多人甚至以为输配电价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其实,与提高输配电价定价效率的目标相比,与国外输配电价政策相比,目前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还只是起步阶段,还有很大的差距,输配电价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根据管制定价原理,借鉴国外经验,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应该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九项工作进行深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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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沅吴东琳彭清文李雨佳黄际元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3,(19):78-79
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朝着“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的目标进一步深入。电网企业盈利模式从传统的“购销差价”彻底转化为按输配电价盈利,改革中的电网企业该如何主动转变、优化经营模式,关系着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供应稳定的大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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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4日公布了《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推动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通知明确,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而输配电价是电价改革最为关键的环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景春梅说,此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强化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并引入激励性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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