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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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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琰 《财会月刊》2008,(5):68-69
在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存在没有销售额的情况,这时组成计税价格就成为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基础。但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却存在着差异。笔者拟对二者的差异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乡镇企业委托加工业务中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物资的委托方与提供加工劳务的受托方,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都会涉及到增值税与消费税处理问题,由于处理这一问题的专业性较强,税务处理较细,在实务中常出现差错,为此笔以加工,生产应税消费产品为例,谈谈委托方与受托方如何正确进行这一业务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3.
孔亚平 《财会月刊》2015,(10):37-39
目前相关教材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的会计处理,在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加工收回验收入库等环节大致相同,但缺乏对收回消费品后续业务会计核算的涉及,会计准则中也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本文对新税法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的业务处理进行探讨,以期对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我国《消费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如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消费税准予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税额中抵扣,并且规定当期允许抵扣的税额,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 期初库存的委托  当期收回的委托  期末库存的委托 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应税消费品 已纳税额   已纳税额  已纳税额  已纳税额 而现行会计实务中,对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委托加工环节交纳的…  相似文献   

5.
6.
本文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从会计视角切入,通过设置新的会计科目并设计其核算内容,对购进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的应扣、待扣、实扣、转出(注销)到销售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的应交、未交、实交以及消费税代收代缴业务的会计处理提出了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7.
本文就委托加工存货业务中的消费税会计处理进行了探析,并归纳总结了把握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四大要点,以供考生学习参阅。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 ,专业化生产和协作的加强 ,企业、单位或个人由于设备、技术、人力等方面的局限 ,常常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应税消费物资 ,然后 ,将加工好的应税消费物资收回或直接销售或自己使用。这样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物资的委托方与提供劳务的受托方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双方都会涉及到增值税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问题。下面谈谈委托方与受托方如何进行有关委托加工物资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一、委托方的增值税与消费税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与消费税 ,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 )按照税法规定 …  相似文献   

9.
张娜 《财会月刊》2008,(11):32-33
一、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质疑 1.现行法规的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采用从价定率方式计算消费税的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可以参照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也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相似文献   

10.
本文就委托加工存货业务中的消费税会计处理进行了探析,并归纳总结了把握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四大要点,以供考生学习参阅.  相似文献   

11.
张庆考 《财会月刊》2013,(4):123-123
一、原税法下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举例 例:甲企业委托外单位将A材料(非金银首饰)加工成B材料,A材料价款为20万元,加工费为5万元,增值税0.85万元,消费税税率25%,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增值税、消费税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相似文献   

12.
委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不是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支付的代收代缴消费税不能直接计人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从当期应纳消费税扣除采用倒扎方法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包含了非生产领用减少金额,导致从当期应纳消费税中扣除的消费税出现错误。  相似文献   

13.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计算企业应纳消费税额时,委托加工环节已纳的消费税允许扣除。但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消费税和会计核算得出的应纳消费税结果不同。税法上:纳税人一律按该纳税期生产领用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数量,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相似文献   

14.
程岩 《财会月刊》2013,(4):62-63
本文从消费税角度,对企业自己组织生产和委托加工的税负进行比较,找出最佳决策方案,然后针对受托方的选择及是否应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进行分析,最后对组成计税价格进行筹划,以明确企业如何合理降低消费税税负,进而实现消费税税后利润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在很多会计教材中都有涉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且处理方法大同小异,大都采用发出加工物资、支付加工费用和收回加工物资三个环节。然而,在会计教材中对收回加工物资以后的会计处理内容很少,本文从这个方面浅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16.
17.
张晶 《财会月刊》2013,(6):120-120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税法规定,企业将已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按当期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已缴纳的消费税。已纳消费税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外购应税消费品;二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是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这三种方式取得的应税消费品均已实际缴纳了消费税,如果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额准予扣除。但已纳税额扣除的现行会计处理方法存在欠缺,笔者拟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路云亮 《财会月刊》2011,(12):71-71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平衡纳税负担,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税法规定,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但税法同时又规定,委托加工的产品收回后如果直接销售,被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材料成本,并且在销售时将不再缴纳消费税。对于此规定,笔者有不同观点,现举例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19.
根据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的规定,企业自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述视同销售业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笔者拟就上述视同销售业务行为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及其  相似文献   

20.
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不同,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等税金的计算上存在差异。分清采用哪种加工方式节税从而获得较大收益,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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