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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道路运输》2006,(2):43-4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或者转让班线运输。”挂靠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产权仍属于班线经营者个人所有,原经营者经营该班线一段时间后,将车辆以高于原车价的价格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并变更经营合同后,新的经营者不经管理部门许可便取得了客运班线经营权,车辆的所有证件无需变动也无需办理易主过户手续。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非法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如何对原经营者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2.
《中国道路运输》2008,(3):51-51
现在有部分不法经营者“克隆”运输车辆,证件,车型,牌照和颜色都一样。请问,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应该怎么处理?  相似文献   

3.
《中国道路运输》2009,(2):45-45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最近,我们发现辖区内的部分营运客车的经营者或承包者,将自己的营运客车估价变股后,转让一部分股份给非参营者合伙经营,按股份分红。这些运输经营者未完全退出,与客运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行为不一样。  相似文献   

4.
《中国道路运输》2009,(1):40-40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在日常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少量普通货运经营者持有非车籍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大家对这样的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观点一认为,《道路运输条例》只规定货运经营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没有规定必须向车籍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因此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受理外籍货运经营申请,而且只要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5.
《中国道路运输》2006,(6):42-42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违反规定拒不接受处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道路运输证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签发待理证,待接受处罚后交还。如果一个客运经营者的道路运输证被暂扣,签发待理证后超过有效期,违法当事人仍不接受处理,运管机构还可以采取何种措施?针对这种情况,我所认为:一是可以再次以该经营者未携带道路运输证为由对其进行处罚,二是可以中止该车辆继续营运。请问,应该对该经营者如何处理才准确?  相似文献   

6.
行管     
《中国道路运输》2014,(10):91-94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将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与1996年四川省通过的《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比,新条例将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作为道路旅客运输的内容纳入了适用范围。建立客货运计分管理制度,在记分周期内累计扣满记分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吊销客货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强化了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客货运输从业人员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时间日问不得超过4小时。  相似文献   

7.
《中国道路运输》2007,(3):36-36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经营。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物或招揽旅客。为此,特请教编辑部,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者是否能经营起讫地均在我国境内的旅客运输。请编辑部答复。  相似文献   

8.
9月的一天,家住台州路桥区金清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业主罗某急匆匆地拿着自己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来到路桥区办事中心交通窗口,申请换发证件。工作人员接过证件后仔细核查,发现已经过期10个月,证件已经作废,无法更换新证,要想继续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只有重新报考。  相似文献   

9.
《中国道路运输》2010,(5):35-35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换发工作。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自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实施《道条》的根本目的是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相关消费者和所有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健康有序发展。要实现这些目的,不仅需要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遵  相似文献   

11.
《中国道路运输》2009,(11):36-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保护旅客、货主及其他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守本规定。  相似文献   

12.
《中国道路运输》2007,(4):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按照这一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暂扣车辆,一是无证经营:二是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件。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某货运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擅自从事客运经营,该货车能够当场出示货运经营的相关证件,但无任何客运经营的许可证件。这种情况能否按照《道路运喻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运输车辆予以暂扣?是否可以暂扣道路运输证件?如何处罚这类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3.
《中国道路运输》2006,(10):38-3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要求,做好云南省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换发工作,云南省交通厅依据《道路运输条例》,就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的工本费收费问题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进行协商。但是,这两个收费审批部门都认为《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的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与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名称不一致,因而不同意收取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工本费。  相似文献   

14.
《中国道路运输》2009,(3):38-3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请问,这里的处罚对象是经营者(公司)还是驾驶员,处罚标准是针对每一辆车还是对经营者(公司)?  相似文献   

15.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运输条例》对运输车辆的经营资格证件规定为“车辆营运证”,如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第六十三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一些规范性文件,将运输车辆的经营资格证件规定为“道路运输证”。对这两个明显不同的名词,我不能认定是同一概念,所以我们在制作有关查处违法行为的笔录时,因怕引起行政诉讼,不知在笔录上应记录“车辆营运证”还是“道路运输证”。请求及时给予答复!  相似文献   

16.
《中国道路运输》2005,(10):13-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7.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肩负着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保障运输安全的重要使命,道路运输行业动静结合的特性决定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充分运用运政稽查这一法规赋予我们的有效手段,加强行业监管,才能有效地保护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和谐的道路运输经济发展环境。但是从目前来看,运政执法遇到了一定困难,主要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8.
《中国道路运输》2007,(12):38-3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查获一辆外省籍大货车,车上载有16吨黄磷。该车当场能出示普通货物运输相关证件,但无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请问,我们是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处罚还是按照第三项处罚?如果按照第三项处罚,能否暂扣该车?  相似文献   

19.
《中国道路运输》2007,(5):40-40
我们近期在路面稽查过程中发现,某营运货车使用待理证复印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待理证在有效期内)。对该车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该车经营者使用无效的道路运输证件,应没收该车待理证复印件,并对该车实施暂扣;另一种认为应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关于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规定来处罚该车。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请编辑部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20.
《中国道路运输》2005,(5):30-30
《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我们发现,有些市县运管部门在路检路查中,根据该条款对经营者实施了检查并做出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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