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抓住机遇认真学习贯彻《保险法》张学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1995年6月30日经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中国首次颁布的《保险法》的实施.是我国保险市场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里程碑。一、《保险法》实...  相似文献   

2.
胡伟 《中国保险》2011,(5):56-59
2009年10月1日施行的新《保险法》第16条分7个条款来规范保险缔约告知义务。与旧《保险法》相比,不仅是制度的完善,更是保险法理念的革新。通过引进弃权、禁反言原则、除斥期间等先进的保险法理论,突破了旧有的思维定势,顺应了世界保险法发展的潮流,显示了一定的立法进步性。但是,法治的完善绝非朝夕之功,制度的到位并不等于功能的到位,简单的“拿来主义”未必能取得预期的法治效果。同样,此次对旧《保险法》第17条的修改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修订后的《保险法》第16条尚有进一步完善和解释之必要。  相似文献   

3.
认真学习贯彻《保险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谢文华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于今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的《保险法》。《保险法》的颁布,结束了我国保险经营活动长期无法可依...  相似文献   

4.
不可抗辩条款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2月2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改更加突出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令人耳目一新。笔者认为:把不可抗辩条款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这次保险法修改的最大亮点之一,必将对我国的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产生长远的深刻影响,是我国寿险业规范发展的新起点。  相似文献   

5.
新修订的《保险法》(以下简称新《保险法》)于2009年2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国目前的《保险法》(以下简称原《保险法》)于1995年颁行,2002年为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曾作过部分修改。2002年对保险法的修改幅度较小,并且主要集中在保险业法部分,而对保险合同法部分修改较少。  相似文献   

6.
保险受益人是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关键人,其利害关系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生前意愿及保险人履行责任的有效性。虽然《保险法》中对受益人做了诸多规定,但是在实际保险业务中,因其复杂性和突发性,导致很多案例需要法官亲自裁决,无章可循。本文主要对新《保险法》第42条与原《保险法》第64条进行了比较和阐述,通过对《保险法》的较为整体的研究,主要针对部分受益人死亡或者丧失受益权时的保险金给付做了详细讨论。  相似文献   

7.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左范明 《中国保险》2011,(11):44-45
新《保险法》已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保险法》经过修订更加注重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方面的规定更具人性化;其中新《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防范道德风险方面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李树利 《上海保险》2009,(12):26-28,31
一、新《保险法》对保险标的转让时通知义务的修订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为“新《保险法》”,将2002年修正的保险法简称为“旧《保险法》”)。此次是中国第二次修改保险法,重点修改了2002年修正基本未涉及的“保险合同法”部分,强调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使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趋于平衡。  相似文献   

9.
保险受益人是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关键人,其利害关系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生前意愿及保险人履行责任的有效性.虽然《保险法》中对受益人做了诸多规定,但是在实际保险业务中,因其复杂性和突发性,导致很多案例需要法官亲自裁决,无章可循.本文主要对新《保险法》第42条与原《保险法》第64条进行了比较和阐述,通过对《保险法》的较为整体的研究,主要针对部分受益人死亡或者丧失受益权时的保险金给付做了详细讨论.  相似文献   

10.
周冬梅 《上海保险》2005,(9):49-50,51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是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的。其中有专门的一章约束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行为, 而近2年多来,保险中介机构发展迅速,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活跃,新问题层出不穷,《保险法》已在某些方面落后于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不利于保险中介市  相似文献   

11.
新世纪第一年,中国保险业会迈出哪几步? 修改<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颁布,迄今实施5年有余.近年来业界修改<保险法>的呼声日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总经理何静芝认为:修改、完善<保险法>已是刻不容缓.由于<保险法>与新形势的不适应是如此之多,更要命的是有些条款会严重制约民族保险业的发展,比如<保险法>第104条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规定,与现实需求相违背,也与国际惯例不符.  相似文献   

12.
2009年2月28日,中国保险法迎来了重大修正,新法经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后,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新的保险法里,针对投保人的保护有了更为明确的措施. 根据目前施行的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相似文献   

13.
钟可慰  王晓梅 《上海保险》2011,(6):20-24,45
保险合同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告知义务系其最重要体现之一。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是指告知义务人就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向保险人所作的如实陈述。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第16条对投保人告知义务进行了新的界定,其与原《保险法》的  相似文献   

14.
李然 《金卡工程》2010,14(3):113-113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投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稿,这部新的《保险法》已于2009年10月1日实行。本文通过对原《保险法》与新《保险法》的学习与比较,指出了在新《保险法》中,修订重点侧重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并且明确在保险活动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特别加强对投保人一方利益的保护,这些变化在规则的完善和制度的设计上体现了”以为人本”的立法宗旨,也是此次保险法修订的一大亮点。  相似文献   

15.
超值重复保险制度在<保险法>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以贯彻财产保险的损害补偿原则为根本出发点,但其功能和意义又远不止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额利益、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在实践中,它还有利于分散风险、增加安全保障.我国<保险法>第41条对超值重复保险作了规定,但有关各保险人的赔偿问题确有些缺陷,不利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针对上述问题,参考已有资料,结合我国<保险法>和国外保险法制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对<保险法>的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6.
信息集锦     
《上海保险》2011,(4):61-64
1.上海市保险学会《保险法》研讨会获优秀组织奖 上海市保险学会2010年年会暨《保险法》司法实践与实务研讨会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四届(2010)学会学术活动月中,获评优秀组织奖。  相似文献   

17.
依照《保险法》规范保险行为游源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保险法,是我国保险业步入繁荣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该法的出台适应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  相似文献   

18.
孙蓉  农龙川 《中国保险》2023,(11):60-64
<正>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法律规定及网约车介绍1.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法律规定有三处体现。第一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保险标的转让时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第二处是《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保险合同订立之后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  相似文献   

19.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相似文献   

20.
王皓 《上海保险》2009,(10):36-38
一、保险合同解除权主体 (一)《保险法》中保险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我国《保险法》(2002年修正)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对保险合同的解除作了一般性的原则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将这两条合并为一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规定了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保险人除法定或约定外不能解除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