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在审计实际工作中,经常可以遇到社会审计机构已经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过某一方面或者全面的审计鉴证。笔者结合《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利用经核实确认后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作出以下理解。 从审计实践看,审计机关利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力量和他们的审计结果是可行的,也是应该的,并且符合国际惯例。但是朱总理指示“充分利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力量及审计结果”的同时,又指示我们“加强对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部口的指导和监督。”这是符合我国社会审计和内部审… 相似文献
3.
当前,在实施规定审计程序前对被审计单位开展审前调查,撰写审前调查报告或者填写审前调查表,已成为一项必备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该项工作,有助于奠定审计基础、保障审计项目顺利实施,这已成为各地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的共识。[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浅谈内部审计处罚权的非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3年通过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应履行的审计职责和享受的权限,但内部审计机构为确保审计职责的实现而享受的权限最多的只是一种追究责任的建议权,《内审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这说明内部审计不像国家审计那样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审计处罚权,如果没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授权,内部审计是没有审计处罚权的?尽管不同的人对内部审计是否应享受审计处罚权有不同的看法,但笔者认为,内部审计还是不享受审计处罚权为好,这样更有利于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地开展审计工作,避免因行使审计处罚权所带来的审计风险。 相似文献
5.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相似文献
6.
内部审计风险是指当反映被审计单位及其经济活动事项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漏报、或者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漏洞,缺陷或未被有效执行、或者经营管理存在重大舞弊时,内部审计人员经过审计未能发现或未报告,且发表不正确或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在新形势下,应当怎样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呢?我们认为,应当: 相似文献
7.
2002年初。户县审计局新任的局领导班子经过反复调查和分析,认为以往实行的就地审计存在着许多弊端: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安排审计人员在本单位或者招待所、宾馆饭店进行审计,车接车送,财务人员及领导围着审计人员转,不但增添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而且常常发生吃请现象,使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了改变现状,挽回不良影响,局领导班子决定以推行报送审计为突破口,从源头上规范审计行为。 相似文献
8.
9.
审计内部问责是行政问责的一种,是指审计人员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于失误、怠慢、不作为等原因,致使法定的职责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当.以致贻误审计工作,或者损害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审计秩序、 相似文献
10.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同时,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已成为当前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探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和防范对策。一、审计风险的表现形式(一)审计对象变化的风险。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仅涉及到单位,而且主要涉及到领导干部个人。一方面,由于被审计对象的“人格化”,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既要对事又要对人,尤其是被审计人员多为党政机关或者企业单位的“一把手”,往往使得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其任职期间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不敢大胆地真实反映,或者由于个人恩怨等原因,不能实事求是地… 相似文献
11.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
12.
日前笔者参加了对部分审计机关的审计执法及审计质量检查,发现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审计法等审计规范相抵触,应引起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一、超越审计机关权限,违法没收被审计单位财产 检查发现,有的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私设“小金库”,便将银行存折或现金当场没收,还美其名曰“加大执法力度”,孰不知却是在违法。 《审计法》第四章第31条至36条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男32条对审计机关的权限作了规定。 1.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报送预算或者财务收支报告以… 相似文献
13.
从审计中发现一些问题:有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在办开发区、招商引资、扶持企业发展等决策过程中,越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擅自减免税收;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或者超标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有的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收入混库,把上级收人或者共享收入作为本级收入入库;假暂存假暂付等办法隐匿、转移或者截留收入;违规设立过渡性帐户延解积压库款;串项、挪用财政资金。因此,必须加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然而个别地区对“同级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认为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进行“同级审”,实际上就是“在被监… 相似文献
14.
15.
工程审计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的一种有效途径。按照审计的主体,工程审计可分为国家审计(由国家有关审计部门组织)和社会审计(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组织);如果按照审计的目的或者工程实施的具体阶段划分,工程审计又可分为开工前审计、施工过程审计、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通常所说的、狭义的工程审计就是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的工程结算审计。 相似文献
16.
向乐乐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4):61-61
内部审计风险是指当反映被审计单位及其经济活动事项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漏报、或者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漏洞、缺陷或未被有效执行,或者经营管理存在重大舞弊时,内部审计人员经过审计未能发现或失察,且发表不正确或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造成审计对象和与之相关方面遭受损失或损害。并由此引起审计主体承担这种责任的风险。 相似文献
17.
18.
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机关为了及时向各级人民政府提供经济运行信息,促进宏观调控,主要通过审计的方法,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单位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专项审计调查的程序是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专项审计调查时自始至终必须遵守的工作步骤和操作规程。 相似文献
19.
审计复核,是审计机关内部的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依法对审计决定书、移送处理书以及所附的审计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复核意见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