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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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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礼 《乡镇论坛》2011,(29):37-37
四川省泸县方洞镇雨坛学校(中小学联校)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雨坛彩龙”的学习排演作为传承农村文化与发扬彩龙演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既培养青少年对家乡的热爱。又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方洞镇畜牧业建设坚持“机制创新、规模发展、防检并重、健康养殖、产品安全、严格减排”的发展思路,以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小区为重点,以推进畜禽良种工程为抓手,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和经营方式,优化养殖区域布局,严格减排治污保护生态环境,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解决城乡居民“菜篮子”问题做出了极大贡献。  相似文献   

3.
唐玉强 《活力》2014,(3):37-37
一、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概述 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约定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形式,对他们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分割做出约定的法律制度。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协议不能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存在。  相似文献   

4.
姚丽艳 《活力》2014,(9):29-29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包括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权利归属和债务的范围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它有助于明确夫妻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积极意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相似文献   

5.
刘洋洋 《活力》2012,(6):136-137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发展1.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和认定夫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各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对外财产的责任.婚姻终止时的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问题。这其中就包含着夫妻离婚时的财产清算分割问题,由此引发的婚姻纠纷也不少。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许多城市的登记机构屡屡遇到这样的问题:夫妻一方擅自出售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显名方)的房屋,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完成了登记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夫妻未登记一方(隐名方)主张权利,因房屋可能是夫妻共有财产,买卖行为因未经共有人同意而无效,房屋转移登记行为也可能被撤销。即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相似文献   

7.
当前,对于夫妻共有房屋的权属登记问题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允许夫妻一方申请登记;有的则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并要求在房屋权属转移时,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或不到场的一方出具委托书,是单身的还要出具单身证明。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8.
吴仕逵 《英才》2008,(3):114-115
非常夫妻 夫杀妻然后被伏法,这究竟是夫妻的悲剧还是职场的悲剧? 妻,被夫碎尸;夫,注射伏法。生前,妻子丁遐是董事长,丈夫徐建平是总经理,同一家公司,两人亲手打造,两人一起生活和工作了几十年。  相似文献   

9.
方园 《乡镇论坛》2011,(25):39-39
编辑同志: 我与胡某7年前结婚,半年前闹起了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胡某打起了我父母送给我的玉镯的主意,说玉镯是我们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离婚是我提出来的,他就以玉镯相要挟,说除非玉镯归他,  相似文献   

10.
黄荔和先生郑伟鹤均是同创伟业的创始合伙人。当我们把商界木兰的约访短信发给郑先生时,郑转发给了黄荔。黄的第一反应是拒谈夫妻档话题,“做投资靠的是专业,”她说,“高盛当年也是夫妻创业,但并不是家族企业。”  相似文献   

11.
何晓飞 《活力》2014,(12):42-42
随着我国社会婚姻价值观的变革,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各种契约得以普及,特别是第二次结婚的人群,大部分人二婚时都有各自的子女和财产,夫妻为避免婚后财产纠纷而订立婚前财产协议的很常见。有的婚前财产协议还进行了公证,夫妻在协议中不但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甚至还约定各方死后各自财产归各自子女继承,该约定后夫妻若未对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变更,也未再立遗嘱,那一方死后,生存的配偶还能否继承死者的婚前财产?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施行以来,全国不少地方掀起了夫妻房产的“加名热”,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夫妻房产归属的热议。撇开夫妻房产复杂的社会属性不论,本文仅从房屋登记的角度谈一谈关于夫妻共有房屋登记的审查义务和审查责任。  相似文献   

13.
荆晓梅 《活力》2005,(6):70-70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虽然在2001年《婚姻法》修改中得到了一定的改进,更趋合理,但仍然存在着某些不足,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笔者认为应当从增加夫妻财产制度的通则性一般规定、增设非常法定财产制、缩小夫妻共同财产制以及充实约定财产制的内容等几方面入手,来完善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相似文献   

14.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加名税”联合发出《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宣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5.
姜院校 《活力》2006,(4):118-118
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关于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根据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是约定制与法定制及夫妻特有财产制的结合。  相似文献   

16.
社会学者的研究发现,虽然离异的可能性贯穿于婚姻的始终,但有四个时期是危险性最大的。第一个危险期:孩子出生时夫妻两人的压力骤然加大,原来的嬉戏和娱乐大大减少,性生活质量下降。孩子到来所产生的“三角”关系,改变了原来的“两人世界”,夫妻对婚姻同时感到紧张、困惑、茫然。第二个危险期:婚后四至五年这时期夫妻容易觉得生活平淡乏味。丈夫工作了多年,却见不到什么光明前途,更加懒于做家务;妻子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忙得不可开交,夫妻都没有闲情卿卿我我,这时候他们有可能另觅知音。有位社会学家调查了七十位与有妇之夫…  相似文献   

17.
山西忻州代县农民李玉:三年前我丈夫因车祸死亡,给我留下了一些财产。现我想改嫁,丈夫家族的人说我改嫁就是外姓人了,若改嫁可以,但不能带走财产。我不知他们说的是不是正确。丧偶妇女再婚时带走自己的财产和她所继承丈夫的遗产,就是民间所称的“寡妇带产改嫁”。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寡妇再婚时,如何行使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妇女在夫家,除对夫妻共同财产理应享有和丈夫平等的所有权外,在丈夫死后,还对下列财产享有继承权:一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丈…  相似文献   

18.
目前,对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办理按揭手续并缴纳首付款,无论婚前还是婚后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也无论双方是否共同还贷或共同还贷的多少,许多人都主张应一概归属于房产登记簿上登记姓名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这种主张获得了一些地方法院司法解释的支持。笔者认为,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没有考虑我国目前夫妻住房普遍是登记一方名下而推定共有的现实状况以及家庭生活需要和实际偿债的情况,  相似文献   

19.
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过程中,登记机关有无责任或是否需要审查和区分自然人的房产是否夫妻共有,长期以来是一个带有普遍性,争议性较大的问题,从而也道出了一个严肃的命题:如何在夫妻共有房屋权属登记中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20.
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房屋权属登记,是由房屋权利人自行提出申请,登记机关无须核验其婚姻状况和判断其是否为夫妻共有房产,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即可确权发证。《婚姻法》修改以后,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问题,在权属登记部门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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