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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会展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商品流通、技术交流、信息沟通及经贸合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全球范围内,会展业成为市场投资的热点.产业影响力日益提升。在中国加入WTO的协议之中.并未对会展业开放做出承诺,国家审批限制依然存在,但是德国汉诺威、法兰克福、慕尼黑、英国励展等国际知名展览公司均已进入中国市场.多以办事处形式存在,与国内公司合作办展。2004年初,商务部发布了《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首次允许“外国投资者可以以外商独资的形式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主办、承办各类经济技术展览会和会议”。也就是说.以前只能在中国境内寻求合作伙伴的外资展览公司获得了在中国境内独立的办展权。  相似文献   

2.
杜伟立先生:境外友人来信询问,在中国境内可否设立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有哪些具体规定?厦门马诚马诚同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为了加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规范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工作,于1997年4月7日出台了《设立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若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表明,外商在中国境内可以设立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规定》首先对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界定,所称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是指由外国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外国评估机构)与中国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中国评估机构)以中外合作、合…  相似文献   

3.
在实践中,股权转让争议发生的焦点在于股权转让协议效力以及股权转让的效力依据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股权并购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股权并购的方式包括两种:股权转让和增资。  相似文献   

4.
《中国招标》周刊社关律师:您好!目前,许多外商想到我省办投资性公司。请问这方面我国政府有什么政策法律规定?江苏孔兵孔兵同志:您好!您提的问题很多人也曾来信询问过。以前,我国政府在这方面没有作出专门规定。现在,对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刚刚有了专门的部门规章。1995年4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吴仪签发了部令,公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申请设立投资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  相似文献   

5.
公司非破产清算指处理因破产、合并或分立原因外解散公司的各项未了事务,了结其内外法律关系,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的程序.清算人则指在公司解散后,接管公司财产,负责公司清算事务的人.公司非破产清算属于自行清算,由公司依法自行组织进行.一个完善的清算人制度对公司清算的公平、高效运行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清算办法>(下称<办法>)对此都作了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着不少的缺陷,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6.
所谓外资企业,一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二是指外国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7.
本刊讯 :国家计委副主任李子彬日前在外交部召开的情况通气会上透露 ,中国政府将再出台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新举措 ,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 ,其中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A股、B股市场上市 ,扩大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经营范围等中国将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上市  相似文献   

8.
我国对外商投资公司的新规定对外经贸部最近决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可在中国以独资或合资的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投资性有限责任公司。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称,投资公司以直接投资或股权购买方式的投...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产权市场进一步拓展功能、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对产权市场建设尤为重要的意义在于此<办法>传递出整合分割的产权市场并统一交易平台的信息.<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可以说,这既是对以往产权市场建设的经验总结,又是大胆突破,有利于推动产权交易逐步朝建立全国性统一市场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选择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进行集体决策,而不能设立股东会,这种制度安排设计不均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的资本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集体决策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理论上必须认清法人股东的单位意志与相关自然人的个人意志形成过程存在区别,立法上应当规定由法人股东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对重大事项采用会议制形式进行集体决策.  相似文献   

11.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国会展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每年举办的规模以上展览会多达4000多个.展会规模小、档次低、重复办展是目前我国会展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缺乏权威性和公平公正性相结合的评判体系.是目前我国展览行业管理的明显漏洞.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会展经济长远发展的展览行业评估体系是抑制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会展业上水平、上档次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2.
外商投资中国公司不能介入股市本刊讯中国外经贸部官员萧勇在公布实施《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时表示,外国投资公司不能直接介入中国股市,也就是说,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合资的形势设立投资公司,但不能介入中国的A股市场。一...  相似文献   

13.
从2002年4月1日起,我国施行了新修订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的产业政策和目录继续贯彻了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明显加大了对外商投资的开放力度,主要表现在:一是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积极鼓励外商来华投资.  相似文献   

14.
董事自我交易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众多市场交易活动的一种,受到多个部门法的规范和调整.我国法律规范对董事自我交易的规定,主要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范中,但仍不完善,存在对董事自我交易的适用范围规定不明确、内部监督控制不到位、批准程序规定不明确等诸多问题,亟须通过立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制定行政规章等途径予以进一步的解决.  相似文献   

15.
焦国民 《北方经济》2006,(20):60-62
2006年1月1日,修改后的<公司法>开始施行.新<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和资本制度、公司对外担保规则、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职工民主管理和保护职工权益、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公司股东责任等方面做了重要的修改和调整.  相似文献   

16.
为了准确适用《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保持我国利用外资法律和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准入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4月24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以下简称《执行意见》),《执行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明确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原则的基础上,对外商投资的组织机构、设立形式、登记申请期限、审批和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出资方式、出资监管、境内投资、办事机构的地位、涉及出资的海关和外汇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意见.  相似文献   

17.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允许境内居民(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可以特殊目的公司的形式设立境外融资平台,通过反向并购、股权置换、可转债等资本运作方式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从事各类股权融资活动。  相似文献   

18.
《首都经济》2010,(11):88-90
商务部于2004年4月16日颁布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于2004年12月31日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自2004年12月11日起,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商业企业。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佣金代理、批发、零售、特许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来华投资商业领域的审批事宜,可参考以下信息。  相似文献   

19.
丰莉 《特区经济》2004,(11):119-120
随着改革开放的一步步扩大,外商逐渐进入我国市场,采用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BOT、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经营与其他投资、研发等行业。在我国加入WTO后,政府更加注意与国际接轨,不断调整、修改政策,陆续出台了很多关于外商投资的新规定,以下本人针对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一些基本政策法规,发表一些拙见,浅析我国当前的外商投资法律环境,也为外商在华投资作一概述指引。一、法律形式与主要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作为普通法,是规范公司、企业的基本法,主要规定了公司形式及治理结构。对于外商投资企…  相似文献   

20.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明确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不仅是中国证券业对世贸组织做出的4项主要承诺之一,而且是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证监会发布实施这两项规则,并依法审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既是我国政府切实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我国证券业实行对外开放的主要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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