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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按照承诺逐步开放银行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01年12月11日起,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服务对象的限制。外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服务对象,可以扩大到中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必须相应增加营运资金或资本金,更换金融业务许可证或金融业务法人许可证。二、自2001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在上海、深圳的外资金融机构正式经营人民币业务,设在天津、大连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三、自2001年12月11日起,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  相似文献   

2.
中国自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逐步实现对银行业所作的承诺,逐步取消地域、客户和业务方面的限制,全面放开本国银行服务市场,外资银行在中国也因此步入了快速发展的快车道。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同时,中国政府取消了外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服务对象的限制,允许设在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四城市的外资金融机构正式经营人民币业务,由此拉开了中国银行加入世贸组织的序幕。外资银行由此加快了落户中国的步伐。截至2004年3月末,外资营业性机构为195家。  相似文献   

3.
刘少华 《甘肃金融》2002,(5):8-9,20
从2001年12月11日起,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也正是从这一天起,我国取消了对外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服务对象的限制,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将服务对象扩大到中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必须相应增加营运资金或资本金,更换金融业务营运许可证或金融业务法人许可证.正是从12月11日起,允许设在上海、深圳的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设在天津、大连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  相似文献   

4.
2001年l2月l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当天,央行宣布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并允许外资银行对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同时在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方面,将在5年内逐步取消地域和时间限制。并承诺于2006年年底全面开放我国的金融市场,对外资  相似文献   

5.
历时13年的入世谈判,在新千年终于露出了胜利的曙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指日可待。“入世”对中国的政治经济生活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尤其是中国的银行业,在“入世”后将如何发展,更是为国人所关注。为适应入世形势必须加快改革。入世后,中国银行业将在以下五个方面实施对外开放:扩大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地域限制;入世五年后,外资银行可以自主选择在中国设立机构的法律形式;金融租赁业务,在对内开放的同时对外开放;放开对汽车融资业务的限制。届时,中资银行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  相似文献   

6.
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将结束为期5年的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届时.根据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商业存在”的服务方式,将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即由目前开放的25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对象限制.向外资银行开放国内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取消现有的限制所有权、经营及外国金融机构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审慎性措施。可见,一旦兑现承诺,外资银行将享受国民待遇,这对推动中国银行业内部深层次的体制变革.进而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真正实现公平竞争、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使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履行承诺的压力。  相似文献   

7.
截至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已结束为期5年的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即由开放的25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对象限制,向外资银行开放国内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取消现有的限制所有权、经营及外国金融机构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审慎性措施.可见,外资银行将享受国民待遇,使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国际化的压力.  相似文献   

8.
吴列平 《金融电子化》2002,(5):53-55,57
一、引言我国已经在去年12月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按照 WTO 的有关协议,我国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的限制,即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外资银行可以对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开办外汇业务。特别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时间表是,我国将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即在未来五年内对外资银  相似文献   

9.
胡汝强 《西安金融》2007,(10):21-22
2006年末.外资银行人民币零售业务的放开、人民币业务地域限制的取消标志着入世五年后过渡期的结束,我国银行业对外全面开放的开始。在这一转折时刻,本文拟对入世后过渡期陕西银行业对外开放情况进行回顾,并在深入分析陕西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对陕西银行业的对外开放进行展望。  相似文献   

10.
截至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已结束为期5年的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即由开放的25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对象限制,向外资银行开放国内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取消现有的限制所有权、经营及外国金融机构法律形式的任  相似文献   

11.
2006年12月11日,中国金融市场对外资全面开放,银行业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所有限制将取消。本文回顾了外资参股、并购我国银行业的历程,并就其带来的机遇和风险进行了初步探讨,最后对我国银行业应对外资挑战的措施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邓华 《金融纵横》2005,(12):62-64
2006年.是我国加入WTO承诺银行业开放的最后一年,我国将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区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允许设立营业网点,其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从长期和宏观层面来看,银行业开放可以促进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深化。有利于形成充分竞争的金融市场体系。然而,短期内,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承受的冲击将是巨大的。由于银行业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特征,  相似文献   

13.
按照已经和许多国家达成的协议,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两年之后,外资银行将获准在中国经营外汇业务,同中国企业进行人民币业务,五年之后,外资银行将获准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都将取消,在金融市场向外资银行开放后,国有商业银行将丧失其传统垄断地位,外资银行凭藉完备的全能银行优势与中资银行展开激烈的客户争夺战,对此,我国银行业将如何来应对,显然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个人金融业务是指以个人客户为服务对象的金融产品及服务的总称。个人金融业务在国外银行尤其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的银行,他们都极为重视对它的开发和经营,随着加入WTO进程的加快,我国的金融发展将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根据协议,中国一旦正式加入WTO,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外汇业务,取消地域和服务对象限制;外资银行在两年内将获准经营对公司的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将获准经营对居民个人的人民币零售业务。对此,这无  相似文献   

15.
按照“入世”的承诺,中国将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5年后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将逐步取消人民币业务范围限制,2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办理企业人民币业务,5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办理所有人民币业务。也就是说,2006年底前对外资银行地域、业务范围等的限制将完全取消。  相似文献   

16.
在漫长的曲折与反复之后,我国将于今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根据中国与WTO达成的协议,从入世之日起,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辖内的深圳的外资银行即可经营人民币业务;在入世后的1年内、3年内和4年内,广州、珠海、汕头的外资银行也将获得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而入世5年后,外资银行的业务品种和地域限制全部取消,可对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在入世后的前4年内率先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地域限制的全国20个城市中,属我分行监管范围的城市占了五分之一.分行辖内地区的金融业将再次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排头兵,承受跨国金融机构直接竞争的冲击,肩负着为提高民族金融产业竞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而探索宝贵经验的重任.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国政府对加入世贸组织后银行业开放的承诺,加入同时即取消对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对象的限制,五年内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一年来,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外汇业务经营和市场竞争中已与外资银行“短兵相接”。那么,在竞争中中资银行具体在哪些方面受到了外资银行的挑战?又是如何应对呢?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对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谢智勇进行了采访。记者:谢行长,您好!非常高兴您能够接受我们的采访。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在外汇业务方面的地域和客户对象限制随之取消,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在京…  相似文献   

18.
政策信息窗     
中国将在金融、保险、电信、商业、外贸、航空等十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这十个方面是:中国已取消外商投资金融领域的地域限制,外国金融机构可申请在全国任何地方设立金融机构。同时,中国还将逐步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地域和经营规模。  相似文献   

19.
自加入时起,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向所有客户从事外汇业务,无地域限制。人民币业务先放开上海、深圳、天津和大连;一年内,开放广州、珠海、青岛、南京和武汉;两年内,开放济南、福州、成都和重庆;三年内,开放昆明、北京和厦门;四年内,开放汕头、宁波、沈阳和西安;五年内取消地域限制  相似文献   

20.
一、外资银行中国业务进程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主动扩大金融开放的大门,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各项业务逐步进展.2001年中国加入WTO,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外资银行可以对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加入WTO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国内企业开办人民币业务;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具有完全的市场准入;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零售业务;外资银行在指定的地区可享有中国国内银行相同的权利(国民待遇);5年内取消地区限制和客户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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