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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7):4-4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农村信用社改革和监管体制转换正处于重要时期。总的看,各级合作金融和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促进了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平稳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农村信用社及管理部门也接连出现了管理松懈、有章不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突击发放钱物、突击调整提拔干部等问题,给农村信用社正常经营管理和队伍稳定带来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做好改革期间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工作,现就当前加强农村信用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级合作金融监督和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监督和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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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会计》2006,(4):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保证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近年来,随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方式的改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单位在国家统一政策外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及其他工资外收入未全部纳入个人收入并扣缴个人所得税;二是一些单位借保密等理由不如实提供个人收入资料,瞒报、少报个人收入;三是个别单位干部、职工对纳税不理解甚至阻挠代扣代缴工作。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坚持依法治税,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要求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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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14,(15):9-9
<正>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下称"178号文"),对商业银行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落实日常管理做出严格要求,并要求各银行建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专项管理制度,同时对存量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核实。"178号文"总体延续了此前监管"上收同业业务权限"的思路,明确提出"存款银行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得开立投融资性同业结算账户,不得异地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应为二级分行以上营业机构,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行,也不能跨地区(跨县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