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陶雷钧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10):49-5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商品交易量的急剧增长,格式条款这种新的缔约方式已经充斥我们的经济生活。格式条款的使用虽然提高了交易效率,节约了交易成本,但往往对消费者的权 益构成威胁。正因为如此,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作为规范格式合同的一项重大举措得到了国务院的有力支持。自1990年起.合同示范文本在全国广泛推广. 相似文献
2.
本文依据《经济合同法》(修正案)、《仲裁法》及国际惯例,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有关“仲裁”条款进行了分析,并就该条款中存在的与《经济合同法》(修正案)、《仲裁法》相悖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3.
《北京房地产》2000,(11)
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住房[2000]2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近几年来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1995年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意义,大力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近年来,消费者对商品房投诉较多,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广告虚假、一房多售、面积缩水、质量低劣、延期交房、产权纠纷等。出现这些问题,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合同不规范的原因。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将影响到住房消费热点的形成。推行《示范文本》,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有利于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利于调动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促进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各地要以推行新的《示范文本》为契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 相似文献
4.
5.
6.
陈洪军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18)
建筑工程安全问题历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主题.通过分析现阶段国家出台的相关安全政策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必要性.结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工程实际,从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专项措施方案、安全措施费的使用与支付、保险以及安全奖惩制度五个方面,对示范文本提出安全条款的完善建议,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安全条款的完善以及合同中安全条款的设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8.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所制定和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以下称“认购书”)、《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称“预售合同”)的示范文本将于2005年3月15日在北京市正式推行使用了。认购书作为示范文本的首次制定使用以及预售合同中新的补充和修改规定,既能起到有效减少和解决房地产买卖、交易纠纷的作用,也能有效地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从而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和行业更加健康地发展。同时,笔者作为多年担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的专业律师,就认购书、预售合同尚需补充和完善的主要事项,提出个人的如下建议,以期与各位读者交流、探讨。 相似文献
9.
本刊讯(记者 高智勇)据悉,7月6日.广州市2009版商品房预告合同与一手现房合同的示范文本(以下简称“09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随升级版房屋管理系统一起正式上线。09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大的特点之就是严格了开发企业的交房条件:第一,为防止交易过程中处于强势的开发企业设置较低标准的交房条件.取消了05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房条款中的自由约定条款。 相似文献
10.
11.
陈叠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1,(3):70-72
合同格式条款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它具有一般合同无法比拟的优势,其简洁、省时的特点符合人们对经济高效益的追求。但是.合同格式条款是一柄双刃剑,它常常被交易中占有优势地位的一方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与法律要求的自由公平原则背道而驰。因此,如何促进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化,成为合同监管的焦点问题。 相似文献
12.
顾宇峰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0,(6):19-21
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中,消费类合同示范文本占据了半壁江山。如何有效发挥合同示范文本在百姓生活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焕发出其适用民众消费的生命力。确保合同示范文本的亲民性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和谐消费理念的应有之义,更是合同示范文本这一公共服务产品制定和推行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3.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对未来事务所做的安排,可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使有着丰富的交易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也不可能对未来尚未发生之事做出尽善尽美、天衣无缝的安排,所以合同中总会有一些条款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合同中出现漏洞,而且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和用语也会产生不同认识和理解,此时争议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物业管理活动涉及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以及认知的差异.实践中.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三者中应由哪一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存有争议。考察各地做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业主大会作为合同主体.如上海2005版《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示范文本)》:二是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为合同主体,如北京2008版《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笔者认为,上述做法均有可商榷之处。本文对此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18.
一般情况下,一个合同应具备主体、标的、品质、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但在企业的经营实践中,条款不完备、约定不明确(两种情况在本中统称为“内容不完善”)的合同十分常见,致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内容不完善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补充条款进行修正。但如果当事人未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正,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分清情况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19.
<正>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经营者往往与不同消费者在相同交易场景下进行同种交易,故经营者经常使用格式条款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法律对格式条款效力的确认,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消费者的缔约自由,但不可忽视的是,其必须以交易公平为底线。目前,一部分经营者通过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然突出,此种非对等合同关系的成立,则通常以经营者处于优势缔约地位为前提。 相似文献
20.
<正>股权交易的标的账面价值因企业持续运营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与其他实物资产交易相比,股权转让与受让合同中除包括买卖合同的通用条款外,与标的股权有关的评估基准日之前已实现但尚未分配的累积利润(以下简称滚存利润)以及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之间形成的未作分配的利润(以下简称过渡期利润)归属也是股权交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