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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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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销货物是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一项特殊应税业务。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及销售代销货物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即委托双方均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纳税人因受托代购代销货物收取的手续费应按服务业中的“代理业”计算缴纳营业税。由此可见.代销货物既涉及增值税的计算,又涉及营业税的计算。但是,由于代销货物关系到委托双方的纳税计算.  相似文献   

2.
代购代销业务是商业企业的一种经营方式,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经营方式较为普遍。一般有:某些原来不经营(但有批准的经营项目)或很少经营的商品,由需要单位委托商业企业代购;由于商业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足,主动要求为其他单位代购代销;某些新的产品在市场知名度较低,尚未打开销路,由生产单位委托商业企业代销。除此以外,还有信托贸易货材专门从事代客实卖业务,既代购、又代销。  相似文献   

3.
物流企业税收筹划若干方法与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科 《税收征纳》2009,(12):42-43
一、兼营销售与代购 部分物流企业在主营运输、仓储等业务的同时.兼营货物销售或接受客户委托代购商品。物流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再销售按增值税税率17%(13%)征税或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税,而代购行为按营业税一服务业征税.税率为5%,物流企业通过转换经营角色可实现节税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郭庆  胡娟 《税收征纳》2006,(10):48-49
一、关于委托代购代销的定义及相关税务规定 委托代购货物.是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从事商品的购买.并接发票购进价格与委托方结算(原发票转交)。受托方在这个过程中提供了劳务.就需要取得经济利益。因此.受托方要按购进额取得一定的手续费.这就是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也就是营业税规定要征税的范围。  相似文献   

5.
在代销业务中,一些受托方虽然和委托方签订了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合同,但往往在实际代销时又单方面加价销售,造成代销行为既非收取手续费方式又非视同买断方式,不仅无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常规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而且在税收问题上也容易产生分歧。有一种观点认为,受托方单方面加价销售代销货物的加价部分需缴纳营业税,即受托方计缴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除了代销合同所约定的代销手续费以外,还要加上自行加价的部分。其理由是:根据营业税税法规定,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应包括经营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加价代销本质上仍属于代销业…  相似文献   

6.
杨爱义  韦明 《上海财税》2001,(10):39-39
1.混合销售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营业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上述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足50%。  相似文献   

7.
刘贤君 《理财》2004,(2):47-48
代购货物是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从事商品的购买,并按照发票价格与委托方结算,收取代购手续费的行为。在代购货物过程中,由于情况不同,委托代购业务中涉及的税金及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会计处理也不同。下面以工业制造业为例分不同情况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8.
一、筹划思路销货方(物权所有人或合法处分人)的委托代销与购货方(物权受让人)的委托代购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视角、不同表达。二者经济活动基础一致,法律关系属性相同。在购、销、代理三方主体既定,购、销需求基本确定或可准确预计和安排的情况下,代购、代销商业模式可以“转换”,代销方式也可以选择。二、基本方法方法一:以“代购”商业模式取代“代销”模式,避免“视同销售”纳税义务的发生,并合理分流增值税应税收入。方法二:以“买断式”代销方式取代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避免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三、案例说明甲企业(某成套设备制…  相似文献   

9.
《中国工会财会》2010,(1):58-59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明确如下:一、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10.
《财会学习》2011,(6):6
政策背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营业税。即对于同一涉税事项,不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但是,企业的经营往往不是单一的,有的纳税人既从事货物的生产销售又从事营业  相似文献   

11.
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没有对融资租赁业务流转税的适用政策作出明确说明。根据此前增值税转型试点地区的做法,融资租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仍采用之前的老办法。也就是说,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12.
很多考生在学习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时,总会对纳税人既提供建筑劳务又销售自产货物的业务到底是缴纳营业税还是缴纳增值税产生疑惑.  相似文献   

13.
1.关于代理业的征收问题。所谓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以及其他代理服务。在现行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中,代理业与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等同属于一个税目和税率:“服务业——5%”。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的行业非常广泛,包罗的业务则更多、更具体,涉及到运输代理、订票订房代理、广告代理、展览代理、商品期货代理、进出口代理、报关代理、诉讼代理、专利代理、演出代理等等。由于业务繁多,个案的具体规定相应繁多,应纳税营业额的计算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此笔者建议:(1)统一代理业的计税依据,对从事代理业的经营者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所有代付转付(包括支付给二级代理公司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从业务相关性和凭证合法性方面,实施对扣除项目的全面监管。(2)统一代理业的专用发票,比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其实际取得的报酬和代收代转费用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使代理业的实际报酬一目了然。2.关于“总、分包”业务的征收问题。对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将从事的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在建筑业的税目中规定了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概念,并确定由总包人...  相似文献   

14.
林结环 《会计师》2012,(17):37-38
<正>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出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而营业税是对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者分立并行。然而两个税种的征收范围并没有根本性区别,如果仍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显然会加重税务部门的征管和纳税人会计核算难度以及影响纳税的准确性。由于我国经济单位多样化经营模式的显现和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困境的出现,服  相似文献   

15.
林结环 《会计师》2012,(9):37-38
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出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而营业税是对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者分立并行。然而两个税种的征收范围并没有根本性区别,如果仍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显然会加重税务部门的征管和纳税人会计核算难度以及影响纳税的准确性。由于我国经济单位多样化经营模式的显现和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困境的出现,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发展不景气等,因此亟需改革税制。  相似文献   

16.
《税收征纳》2007,(10):I0011-I0013
为进一步规范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货运发票)的开具和使用,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公路、内河联合货物运输业务开具货运发票问题公路、内河联合货物运输业务,是指其一项货物运输业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输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货物运输业务。运输单位(或个人)应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向付款人开具货运发票,[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王娟 《会计师》2010,(3):18-19
<正>所谓视同销售,就是作为业务本身不是销售,但纳税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要视同正常销售一样计算纳税,视同销售是税法概念,而不是会计概念。一、视同销售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将以下行为视同销售: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相似文献   

18.
徐永凡 《财会学习》2012,(11):61-62
经营租赁(Operating lease)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房屋、场地、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资产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经营租赁仅仅转移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与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在营业税法中,经营租赁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这对于完全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经营租赁业务似乎不存在营业税纳税问题的争议,但涉及到境外的经营租赁却出现了不同的理解。笔  相似文献   

19.
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我国流转税制中的主要税种。前者主要作为中央税进行征收,后者则作为地方税征收。在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两种特殊经营行为中,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往往成为税收征管的难点。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其中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衔接问题,在实施流转税制过程中就显得极为迫切。一、两种特殊经营行为的区分确切地说,混合销售行为是指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兼营销售行为则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指兼营不同税率的增值税应税项目;二是指兼有不同税目的营业税应税行为;三是指兼营增值税应税项…  相似文献   

20.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交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经营业务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征收面广,但相对其他税种,其减免形式较少。如何在相对较少税收优惠条件的情况下扩大筹划空间,有效减轻税负和降低成本,以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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