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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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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琳  郭宗逵 《现代经济》2007,(7S):92-93
本文主要根据2007年10月1日将要实施的《物权法》来解析现行小区中停车位的归属以及纠纷原因,由此让更多小区业主清楚车位以及车位的收益是否属于业主们共有,明确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2.
地下车位不是住宅的从物,也不是住宅的成分.地下车位具有建筑物构造上的独立性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是区分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可以单独成为权利客体.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除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以外,地下车位的所有权不随住宅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开发商在行使地下车位所有权时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限制.  相似文献   

3.
事实 厦门市民苏女士一口气买下了该市嘉禾路潇湘大厦地下二层的20个车位,却发现这些车位的出口通道被堵住了,根本就没法使用,苏女士只好通过法律途径为她购买的车位争取通行权。为此,她一口气把造成出口封堵的五家公司即潇湘大厦、音乐家生活广场和四川大厦三家的开发商以及音乐家生活广场和四川大厦两家物业公司共五个被告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4.
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难"问题已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因而公共车位与私家车位的个数配置越来越受到小区物业和城管部门的重视。通常情况下,按比例分配公共车位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为了有效降低这种不合理性程度,文章引用Q值检验法,首先将抽象和模糊的车位分配不合理程度具体化和数量化;然后通过比较车位增加前后2种不合理值的差异,得出合理的分配方案,即增加的1个车位应给Qi值较大的一区。给公共车位分配提出了一个相对合理的解决办法,以期为小区物业或城管部门进行公共车位配置时提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5.
《新智慧》2008,(12):60-61
095.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公司所有的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个人,使用年限为30年,公司一次性收取30年的使用费。公司转让车位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车位使用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相似文献   

6.
车位、车库究竟应归谁所有? 长期以来,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始终牵动民心.车位、车库究竟归谁所有?开发商?政府?物业公司?业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7.
投资车位对还没买车的朋友来说,基本上是较少考虑的,因为买车位不像买房子,就算房子租不出去也可以用来自己住,而车位租不出去,自己没车的话就只能空在那里等有车人来租。其实,从投资回报率来说,车位的投资回报绝不逊于房子,而且比房子的稳健程度更高一筹。  相似文献   

8.
关于车位权属及流转规则的争议大致包括:车位是否应定性为业主共有;约定归属制度设计是否有违合同公平;车位是否可以独立出售;车位是否应当闲置等待满足业主的“潜在”需要;车位是否只能租售给业主而不能处分给业主以外的人;开发商与业主以外的人签订的买卖车位的有效契约是否可以随时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以上的争议实质上是在一种落后的财富观引导下导致的,它过度地推崇了所有权社会化,试图以所谓“合同公平”取代“合同自由”的核心地位,并通过强化国家管制与干预实现对财富直接的再分配.是当前我国不正规所有权制度运行现状的缩影,实质上造成了车位被固化为静态的财产、被简单当成满足生活需要的普通资产,而无法成为“下金蛋的母(鸡)”——资本.  相似文献   

9.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试图结束开发商和业主之间车位和车库权属纷争,但其表述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本文笔者试图从民法理论出发,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对共有权的性质,小区车位、车库的权属,以及对《物权法》规定中的“需要”、“首先满足”等做简单的分析,界定。  相似文献   

10.
案例一:台商诉争3个车位,获一审法院判决认可购买市中心高档商品房,购房者为方便出行,往往要一并购买停车的车位。那么,地下车库带有民防防空性质,购房者能否购买地下车库车位呢?2005年12月末,上海静安法院审理了一起购买3个车  相似文献   

11.
泊车有道     
汽车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标志已经普及到个人家庭生活之中,但是汽车在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烦恼也随之而来。眼下,愈演愈烈的车位大战,正悄然在城市里的各大小区打响。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围绕着小区内有限的车位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夺战。作为弱势群体的小区业主,面对强大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这场争夺中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作为车位的最终受益人,却又同时变成了受害者,车位的紧张和不合理利用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13.
关于物权法条文的争议,大则牵动着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小则关系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与邻里纠纷。小区车位的物权归属问题则是后者的典型代表。理论界对如何界定小区车位的物权归属一直存在分歧,而新施行的《物权法》中也并未对该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分析当前关于小区车位物权归属的诸学说,结合小区车位自身的独立性与附随性,在具体实施中宜采以公摊面积说为主、约定归属说为辅的操作模式,并据此完善《物权法》第74条之规定。  相似文献   

14.
自从有了商品房,业主与物业、开发商因为车位闹纠纷的事就没有断过,而且有几场因车位问题引起的业主维权事件颇为"著名".比如:2004年底发生的北京世侨国贸公寓业主因车位定价引发与物业公司的矛盾,高额车位费让大多数业主无法接受,近百辆轿车将进出小区的道路堵了个水泄不通,这种情况持续了近一个月;再比如2005年初,管理北京芳菁苑小区的物业公司单方面将地下车库的车位租金由每月350元改为470元,有些业主表示不理解拒绝交纳,对于此事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意见一直没有取得统一,因此未交停车费的车辆就被拒之门外.  相似文献   

15.
近年,我国私家车的拥有量在快速增加,导致小区里停车位日趋紧张,停车难使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矛盾频发,使业主间邻里关系紧张.本文通过分析停车纠纷现状及其原因,提出了一种解决车位紧张问题的利益平衡机制,以此寻求有效缓解因车位紧张而引起的各种纠纷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对于小区车位、车库的归属,《物权法》第74条确立的“约定归属”制度模式带来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也不利于业主权利的救济。由此,建议对于共用部分车位、车库的利用,能否办理权属证书为直接依据,采用设定“专用使用权”方式加以处理。  相似文献   

17.
[保时捷惨遭刮划] 杨女士拥有一辆白色保时捷轿车,平时对这辆车爱护有加.2007年8月起,杨女士向他人承租了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77-87号地下室第68号车位,每月向厦门市银鼎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银鼎岩物业公司或被告)交纳车位的管理费80元.  相似文献   

18.
2006年12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第七次审议《物权法(草案)》,其中对小区车位、车库归属问题再次作了修改,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在买卖住宅、经营性用房时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无疑,制度的设计者们以“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价值理念和取向,试图明确现实中纠纷不断的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让不同主体去“自由”约定小区车位、车库产权,很不合理。意思自治(私法自治)是私法理念的核心,是法律制度赋予并且确保每个人都具有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法律行为特别是合同来调整相互关系的可能性,其真谛是自由的价值观。而契约自由又是意思自治的核心部分,其实质是契约的成立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必要,契约权利义务仅以当事人的意志而成立时,才具有合理性和法律上的效力。  相似文献   

19.
刘静 《现代经济》2007,6(7):34-35
2007年3月16日,人代会通过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是正确的,与国际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制定的规章接轨。  相似文献   

20.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渐渐成为千家万户的主要代步工具.尤其在广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广州市有相当一部分的家庭拥有超过两辆汽车,且全市汽车拥有量在全国居同级市之首,可见广州汽车之多!车辆多,车辆停放管理便显得麻烦且重要起来.以前只要有车位停放,车主们大可放心,因为停车费比较高,一个车位月保费少则1,000多元,多则几千元不等,一般人消费不起,而有车族非富即贵,这点钱对他们来说不以为然,所以那时的车位竞争并不激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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