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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中,上海市手工业局在不混淆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性质的前提下,试办了全民或大集体所有制企业同农村公社、街道企业联营的新形式。联营厂采取联合投资、利润分成,双重领导、以工为主的原则。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的基本内容是: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工方)提供设备、流动资金、技术;农村公社或街道(以下简称农方)提供厂房、土地、劳动力。按投资多少等因素,确定一个利润分成比例。 相似文献
2.
新会计制度规定,有关折旧基金“上交财政或主管部门集中使用部份”会计分录是:借(减)记“应交折旧基金”,贷(减)记“银行存款”;同时,借(减)记“固定基金——国家固定基金”,贷(增)记“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勉思同志认为“上交财政”同“上交主管部门集中使用”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个范畴的“上交”,不宜作冲减“国家固定基金”同样的处理。(见《上海会计》1981、第一期36页)我认为虽然是两个不同范畴的“上交”,但是仍可以同样处理。 相似文献
3.
国营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基本建设投资;一是企业提存的折旧基金。这里只就使用折旧基金购置固定资产的问题,谈些意见。企业提存的折旧基金,按照国家规定,一部分上交,一部分留给企业使用。留给企业使用的折旧基金,叫更新改造资金。目前留给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一般是企业提存折旧基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有些大、中型企业,由于固定资产多,折旧金额大,留给企业使用的更新改造资金数额也就较多。如:××厂,每年按折旧基金提存数的百分之五十,留给厂里的 相似文献
4.
罗彤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87,(2)
目前,在折旧基金使用问题上流行的观点是:折旧基金属于补偿基金,只能用于保证简单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虽然也有部分同志认为,折旧基金在保证简单再生产的前提下,行有余力,亦可用于扩大再生产,但也仅限于内涵扩大再生产。现行财政制度也规定,国营企业折旧基金只能用于:一、机器设备的更新和建筑物的重建,二、用于对原有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三、试制新产品;四、综合利用和处理“三废”措施;五、劳保措施和零星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5.
邵汉瑾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85,(5)
折旧基金性质不是纯粹的补偿基金性质,它还有积累基金性质。而其积累基金性质有两种:一为其本质是补偿基金因闲置而用于积累,暂称准积累基金;二为真正的积累基金,名义上是折旧基金,但宋际上是由利润转化而成的。 折旧基金之所以具有补偿基金性质和积累基金性质,归根结底,是由折旧基金本身特点 相似文献
6.
新会计制度对计提折旧的核算分录规定为: 借:生产费用 贷:应交折旧基金 借: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 贷:折旧 我的学习体会是,如调整为如下分录后,更符合会计原理和新科目的含义。即: 借:生产费用 贷:折旧 借: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 贷:应交折旧基金 相似文献
7.
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企业折旧基金计提不足的现状分析人手,对改革我国折旧基金制度提出几点不同的意见。一、现行体制缺陷:未考虑通货膨胀因素,折旧率偏低改革十一年来,我国企业折旧基金制度改革有立有破,但还仅限于折旧率的提高和折旧基金上缴与留用比例的调整,问题的症结尚未触及。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制度存在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 相似文献
8.
新制度规定:企业在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应上交预算的折旧基金时,都应通过“应交折旧基金”科目核算。 这种做法把结算性质的核算内容硬塞进基金类科目中去,不但使初学者不明不白,而且也违背了设置帐户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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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在经济合同的签订环节,缔约双方通常对交易行为应负担的税费进行书面约定,因此会出现非纳税义务人负担缴纳税款的情形。这种包税合同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税法上到底应怎样进行税务处理?一、包税合同条款的法律有效性分析(一)法理分析许多人认为包税合同条款明显有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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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的留、交比例可称为“三、二、五”制,即30%上交国家预算,20%上交地方财政或主管部门,50%留给企业。对新投产企业,在三年内,80%上交国家预算,20%留给企业。它有两个缺点,一是大多数老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时,资金不足;二是各企业的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不同,而折旧基金的留、交比例相同,形成苦乐不均。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留、交比例试加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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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连续两年参加县政府组织的财务大检查重点抽查工作,发现企业普遍存在拖欠和偷漏国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以下简称“能交金”)。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企业对国家利益不以为然,内、外部监督不力,尤其是税务部门督促不紧,审查不严。此外,当事人业务素质不高,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能源交通建设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而集中的专项资金。它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能否顺利建设的大事。因此,笔者认为应当重视对企业应交能交金的常规监督和管理,不能依赖一年一度的财务大检查抽查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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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初,洪湖市瞿家湾镇通过规范契约的形式与位于该镇境内的国家农业部直属企业——洪湖蓝田公司结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全镇3315户农民配套公司10万头猪场,10万只鸭场与野藕汁生产线发展猪、鸭、藕生产基地。双方从各自的产业利润中提取一定资金组成全镇农民负担基金,即基地和农户从出售农副产品所获取的纯利润中拿出5%,公司从加工、流通环节中拿出对等利润,组成全镇农民负担基金。基金坚持共同积累、统一使用的原则:先用于交纳镇及镇以上各项税费,再用于村级三项提留和共同生产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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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制度规定,企业提取的更新改造基金应交纳15%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10%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由地方财政和中央集中使用。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不尽合理。因为上缴两金,实质上是挖掉了企业的国家基金中固定基金的一大块(四分之一),这样就不能完整反映企业应该拥有的国家基金全貌,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简单再生产。 以上海公交总公司为例,1986年至1990年五年中,共计上缴两金1,700万元,实际留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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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元英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83,(1)
在我国,大修理基金是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大修理提存率乘以固定资产的原值,从产品成本中预先计提,用来支付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一项专用基金。大修理基金的使用与管理制度也是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建国以来,这项制度大致经过以下几个阶段:一、1965年以前,国家在核定企业折旧基金折旧率的同时,核定企业大修理基金提成率。企业根据规定的比例,每月从成本中预提。大修理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固 相似文献
19.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些出口企业采用了远期付款交单的结算方式,以为这样既能保证进口商付款前物权在出口商手中,又能减轻进口方的资金负担,而忽略了这种结算方式存在的弊端。远期付款交单与即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在交单的时间和条件、物权转移的时间上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远期付款交单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代收行改变交单方式和条件以及不能及时提货,并且这种交单方式也得不到国际商会的支持,出口商应在签订合同时和货到目的港后采取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