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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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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管理——兼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进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缴存登记管理作为依法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项重要前置性基础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现行缴存登记管理形式,对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归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按照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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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办理”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这一行政执法行为,对于完善和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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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设区的市以及符合条件的县(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因此,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保值增值等负有管理的职责。但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全国各地中心都或多或少地碰到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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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
1.关于机构设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0条规定: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设立分支机构,并且要与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核算。这一规定太过千篇一律。设区城市本级与下属县(市)之间在经济、财政、收入水平、居住条件、住房价格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异。尤其是各县(市)的住房公积金归集量不一样,有的县(市)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超过某些地方一个地区(地级市)的规模。笔者建议,应当结合各县(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中心,强求一致,搞“一刀切”,将会给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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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各类风险及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当前住房公积金存在的各类风险(一)归集风险住房公积金归集风险又称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是指住房公积金在缴存过程中受各种因素影响带来的资金和利益损失的趋势和可能后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在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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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2006,(11):I0052-I0053
200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普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体制,制定了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等各项业务得到加强。但是,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不落实,一些地方管理机构调整不到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突破高限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率不高,挤占、挪用、贪污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事件时有发生。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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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专项住房储金。从本质上讲,住房公积金管理是一种受托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由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运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独立事业单位,依法受托管理这部分有专项资金。属于个人所有的住房公积金由依《条例》成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管理、运作,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承担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义务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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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金运作模式(一)当前资金管理运作模式的由来根据2002年国务院第350号令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10条规定: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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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购买国债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合法渠道;是保证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增强“中心”抗风险能力的首要保证;有利于促进城市廉租房建设和为廉租房建设资金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于1992年建立,在初始阶段由于资金量小,使用渠道相对固定,用于购买国债的资金也相对较少。随着1994年住房公积金专户的建立,199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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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先天不足及与行业特点不相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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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住房公积金运营监管有利于防范资金风险,规范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行为,保障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和谐健康发展。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的完善,关键在于强化内部稽核审计,各级管理中心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协调地方政府设立内部稽核审计部门,配置高素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日常管理工作中偏差与问题,防微杜渐,以保证公积金资金运营安全与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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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对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归集、收益分配、贷款使用、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基本上摸清了家底,核实了资产。对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未及时交缴财政、公积金增值收益未缴增值收益专户、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多归集公积金、欠缴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未还、违规开设帐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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