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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的事项,包括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的报告年度损益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在新会计制度中,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或贷)记有关科目,贷(或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或减少)的所得税,借(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或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调整后,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无余额;在利润表中,取消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由此可见,“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影响的是期初未分配利润,不影响本期的损益,也不在利润表中反映。该科目不应再属于损益类科目。实际上它调整的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从性质上应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此外笔者认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可以不设置,如果企业涉及到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增减及由此带来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增减,可以直接记入...  相似文献   

2.
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法、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是会计实务操作中较难的三类业务,其会计处理都涉及账务调整和报表调整。本文将比较这三类业务会计处理的异同点,并分析原因。一、会计政策变更、差错更正与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比较二、三类业务会计处理的异同点与原因分析1.涉及损益的账务调整使用的核算科目不同。会计政策变更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项目以前年度重大追溯调整法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事项①影响损益的,将累积影①影响损益的事项,通过①影响损益的事项,通过响数对期初留存收益的影“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账务响直接调整“利润分配———未核算。②影响利润分配的目核算。②影响利润分配调整分配利润”科目。②不影事项,直接调整“利润分的事项,直接调整“利润要求响损益的,直接调整其他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相关科目。③不影响损益及利润分配目。③不影响损益及利润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①调整政策变更当期资①调整发现差错当期资产①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制的资产负债表相关项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数,利润及利...  相似文献   

3.
蒋苏娅 《新智慧》2005,(9):54-56
《小企业会计制度》取消了利润分配表,从而使调整报表时涉及损益和利润分配的对应项目“未分配利润”不复存在,这也使得利润表的调表分录无法编制。本试提出几种解决方案,以供业内人士参考。  相似文献   

4.
吴明烨 《新智慧》2005,(3):24-25
一、关于“未分配利润”问题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个结账性质的科目,除了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报告年度损益和本年度调整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时需受用到外,日常核算一般小使用该科目,企业只是在年终时需要将“本年利润”科目及“利润分配”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发生额是在结账、调账过程中形成的,该科目余额是个累积概念,从国无法分清各个年度产生了多少利润,这是它的两大特征。  相似文献   

5.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事项及在这期间发现的报告年度会计差错、以前年度非重大会计差错,以及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均应通过该科目核算。例:某企业1999年亏损80万元,进行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2000年2月发现上年一笔应记入在建工程的利息费用20万元计入了财务费用,企业所得税率为33%,并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5%计提公益金,该企业应按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调整。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①借:在建工程200000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000元。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6000元;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000元(200000&;#215;33%)。③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4000元(200000-66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4000元。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00元[134000&;#215;(10%+5%)];贷:盈余公积20100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会计利润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6.
由于目前在会计实务中对于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需调整事项尚无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为此提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核算范围应包括:影响以前年度损益的重大会计差错,需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及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建议在利润分配表中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进行单独反映,从而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晰性。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需要调增(减)以前年度利润,借(贷)记有关科目;贷(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期末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需要调增(减)以前年度利润,也是借(贷)记有关科目;贷(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相应调增(减)所得税,借(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经过上述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上述两种账务处理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但笔者认为,后一种账务处理更为合理。因为前一种账务处理的实质是将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事项用来调整本年利润,而后一种账务处理的实质是将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事项用来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能避免本年利润受到前期事项的影响。二、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报表列示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作为损益表项目单独列示,在损益表中“利润总额”项目之前设置“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反映企业因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而调整的本年利润额,但不用调整本年度...  相似文献   

8.
由于目前在会计实务中对于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需调整事项尚无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为此提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核算范围应包括:影响以前年度损益的重大会计差错,需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及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建议在利润分配表中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进行单独反映,从而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明晰性.  相似文献   

9.
贾立权 《新智慧》2004,(12A):33-33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调整性质的会计科目,用来调整和更正以前年度涉及损益的会计差错。根据会计差错发生的时间及适用会计准则、税收法规的不同,核算中需要注意加以区别。  相似文献   

10.
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 使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应作为前期差错进行处理,而不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11.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提供在净利润基础上调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信息。通过深入研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各项项目后,不难发现以下两个问题:其一,项目设置不完整,需要补充;其二,项目排列顺序不合理,需要进行整理。具体分析如下:一、项目设置的完整性问题除了《准则》中规定的调整项目外,为了使现金流量表正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补充资料中的经营现金流量相等,更准确地填列补充资料,笔者认为还应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和“现金捐赠支出”项目。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明确。指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应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没有包括在“净利润”项目之中,因此应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2.“现金捐赠支出”项目。对于捐赠支付的现金,会计上是作为“营业外支出”项目处理的,这样处理会减少企业利润,而在补充资料中,已经通过“净利润”项目减少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现金捐赠支出”项目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而属于“支付的其他与筹资...  相似文献   

12.
帐政部新颁布的10个具体会计准则中,涉及调帐、调表及披露的事项有会计政策变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这三种事项都涉及调帐、调表及披露问题、但调整和披露的方法及内容却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13.
1994年《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后,企业会计报表的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其中,“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项目前设置了“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  相似文献   

14.
戴志刚  张霞 《新智慧》2007,(3):27-28
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分配表。传统的利润分配表,不论是作为独立的财务报表,还是作为利润表的附表,都起着沟通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的桥梁作用,即利润分配表一端连接利润表的净利润项目,另一端则连接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利润分配表作为一张独立的财务报表,在我国已存在了几十年,为什么新会计准则要取消利润分配表?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5.
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全资子公司,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以下抵销分录(为便于分析,暂不考虑存在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合并价差的情况):借:投资收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贷:长期投资,提取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等)。笔者认为,此笔分录所用的会计科目及相关处理并不准确,不仅不利于正确理解抵销事项,而且容易诱导会计人员编制错误的抵销分录,使企业集团整体会计信息的真实披露受到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科目使用不恰当。上述抵销分录中,运用“应付利润”科目或“应付股利”科目是不正确的。首先,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属于负债性质的科目,在合并报表抵销分录中通常应与表示债权性质的“应收利润”、“应收股利”等科目相对应,而此处却与损益类科目对应,与合并报表编制原理相悖,极易使人误解。其次,合并报表是通过编制合并报表工作底稿来完成的,集团公司内部的各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构成了整张工作底稿,以上对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抵销情况应在利润分配表下“应分配利润(或股利)”科目中填列。但是,“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  相似文献   

16.
2004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年报显示,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的公司呈上升的趋势,2004年已达到300多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这里的“重大”一般是指会计差错涉及的金额比较大,且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因此并不是企业发现的所有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都需进行追溯调整,只有重大会计差错才需要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非重大会计差错应直接调整当期项目或计入当期损益。从会计处理角度而言,公司如果严格按照财政部…  相似文献   

17.
现行利润分配表的统一格式为:以“净利润”为起点,加计“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转入”后,再对“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在传统的格式下,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则对利润分配表的理解不会产生歧义;但若为负数,且按税法规定既有应在税前进行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又有应在税后进行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那么如果按表式将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一律填列在“年初未分配利润”栏,就分不清是税前弥补还是税后弥补了。从表式的顺序看,一般可将其理解为税后弥补。为解决上述问题,笔者建议对利润分配表的格式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以“利润总额”为起点,先进行税前补亏,计缴所得税后再进行税后补亏,然后进行提取基金和股利的分配。调整后的利润分配表格式如下:上表相对于传统格式的利润分配表而言,主要是增加了前面三行的内容。调整虽不大,但更符合现行账务处理顺序,一、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亏损数以“ ”填列)所得税二、本年可供分配的税后利润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以“-”号填列)其他转入三、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45678……本年实际上年项目行次实际…………也更符合明晰性原则。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相似文献   

18.
王军会  李玉萍 《新智慧》2005,(11):25-26
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法、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是会计实务操作中较难的三类业务,其会计处理都涉及账务调整和报表调整。本将比较这三类业务会计处理的异同点,并分析原因。  相似文献   

19.
一、追溯调整法的调账内容《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在追溯调整法下,企业应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这里的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实质上是调整上年度年末的留存收益,而影响上年度年末留存收益的主要因素是被追溯期间的收入、费用及其所得税影响金额和利润分配情况。因此,追溯调整法下的调账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被追溯期间的损益事项,即收入、费用事项。二是调整由于调整损益事项而引起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三是调整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也就是说,只需要调整利润分配中涉及提取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的部分,不需要调整利润分配中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或分配给股东的股利。二、对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从会计处理的角度看,“对所得税的影响”应该全面理解,即它既可能影响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还可能影响递延税款的金额。由于追溯调整法是一种内部调账方法,因此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进行调账时,绝对不允...  相似文献   

20.
商品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对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如果结合现实中一般纳税人使用的防伪税控系统纳税方式,笔者认为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退回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如果该事项涉及的金额达到了重要性要求,就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并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中的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额。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中的调整分录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同时,据此调整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的项目。为了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我国于2003年度在一般纳税人中推行了防伪税控系统,由此,企业各月申报的增值税额都必须与防伪税控系统中生成的数据完全一致。实际上,防伪税控系统只能对当月数据进行操作,不能跨月操作,更不能跨年度操作。对于上述情况,销售单位的处理方法为:销售退回当月,销售单位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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