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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8月1日开始,在全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将会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但对于有形动产的租赁,由于不同利益主体、不同税务当局的理解存在较大争议,在某些方面并未促进租赁行业的发展。笔者通过营改增对有形动产的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个方面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并对以后营改增的调整和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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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以前,由于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增值税,相应的营业税金属于价内税,计入资产成本。"营改增"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除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融资租赁单位继续征收营业税外,其他单位改征增值税。企业改征增值税后,由于价税分开的会计要求,入账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包含增值税。本文拟对"营改增"后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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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案例测算的方式,量化比较不同租赁模式下的收入和应纳增值税额,阐述融资租赁公司在差额征税、即征即退等税收政策下的业务模式选择,融资租赁公司应将业务模式与政策结合起来做收益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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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针对软件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应从增值税应税收入和增值税进项税额两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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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后对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影响;指出了现有法规与实践的矛盾,即发票问题影响交易结构的设计、双重或三重征税问题影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提出明确SPV纳税细则以及制定相关的特殊税收政策以促进融资租赁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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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前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
售后回租交易是指承租人将资产出售后再从出租人租回的交易。在形成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交易下,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都没有转移,都属于承租人,并且售后回租交易的租金与资产的售价往往是一块谈判的,因此售后回租视为一项交易,其实质是承租人以企业资产的担保而从出租方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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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明勇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3):33-34
营改增是我国在税务体制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从上海等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开始进行试点,并且随着地区的不断增加,很多行业都纳入了此类的新政改革之中,融资租赁行业作为服务行业中比较典型的代表之一,其中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也被纳入了其中,其对融资租赁业产生了不小影响,可以说在行业内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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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勇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4):37-38
营改增是我国在税务体制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从上海等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开始进行试点,并且随着地区的不断增加,很多行业都纳入了此类的新政改革之中,融资租赁行业作为服务行业中比较典型的代表之一,其中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也被纳入了其中,其对融资租赁业产生了不小影响,可以说在行业内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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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相关税收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对行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但具体税收管理规定的变化给融资租赁行业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需要从税收政策调整和企业自身经营上采取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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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相关税收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对行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但具体税收管理规定的变化给融资租赁行业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需要从税收政策调整和企业自身经营上采取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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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营改增”政策尚需完善的前提下企业擅自进行税收筹划的税务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陛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税函[2010]13号)之规定,如果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在购买承租企业的设备时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按照“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向承租企业收取租金时,又要按照本金加利息的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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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率先实行“营改增”后,融资租赁行业从征收5%营业税变为按17%征收增值税,且实行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即征即退。但在融资租赁行业中,“直租”业务和“回租”业务存在实质差别。如何完善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完善政策和税收征管是应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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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案例对营改增前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应纳税额进行测算比较,探讨营改增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的若干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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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作为现代服务业被纳入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本文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试点前后税收政策变化及其对会计处理的影响进行分析,对其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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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作为现代服务业被纳入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本文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试点前后税收政策变化及其对会计处理的影响进行分析,对其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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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简化模式,二是一般模式。本文通过案例对比分析了“营改增”前后融资租赁中出租方会计核算的差异,并针对困惑之处提出新的改进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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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简化模式,二是一般模式。本文通过案例对比分析了营改增前后融资租赁中出租方会计核算的差异,并针对困惑之处提出新的改进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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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将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现在试点工作中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税收政策还存诸多问题,急待解决。融资租赁业开始实施营改增,出租人税负增加、票据流、资金流物流很难一致,回租业务也出现停摆的难题。从理论上看,这种策略是可行的,但需要税务部门及融资租凭业的接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