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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999,(7)
国家计委办公厅对发展热电联产问题的解释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原电力部、建设部曾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以下简称《规定》)。但最近,一些地方曲解了国家对热电项目的鼓励政策,把热电项目和“小火电”混为一谈,不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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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兴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4)
国家计委就农村电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2001年1月16日,国家计委以计价格[2001]44号文就农村电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国家计委的通知说,《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还本付息电价有关问题的请示》(计价格[1999]665号)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意见,经商国家电力公司,现就农村电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规定征收的每千瓦时2分钱的电力建设基金按原定政策征收到2000年底停止。 二、国家计委颁发的各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已包括电力建设基金,为适当解决农村电网改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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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0,(11)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联合发 布《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8月 22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以急计基础 [2000]1268号文联合发布《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规定》共 23条,主要内容有: 一、热电联产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 求。 二、各级计委负责热电联产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各级经贸委负责热电联产的生产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相关的环保法规对热电联产进行监督。 三、各类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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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坚决取缔非法采油和土法炼油。通知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没有采矿许可证的采油场点,一律予以取缔;依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各类土法炼油设施和场点,也一律予以取缔。并规定,此项工作于1999年7月31日前完成。1999年5月28日,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监局、国家石化局又联合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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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997,(8)
电力部、财政部下达1997年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征缴计划征收标准:按国家计委、电力部《关于提高电力价格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电力邻《关于进一步筹措三峡一l一程建设资金的通知人国家计委、电力部《关于提高八省、市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标准和葛洲坝上网电价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关于提高八省市三峡*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征收范围:按电力部、财政部电经[1996]227号文件规定执行。重庆市的三峡基金征缴计划暂时包含在四川省计划内,体制。机构等条件具备后,另行下达。《通知》要求各电位应按以上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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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力等综合效益。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联合对原《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于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进行了修订和补充,颁布了《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更加规范了热电联产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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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行动加大轮胎行业管理力度针对当前我国轮胎行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化工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轮胎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轮胎行业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指出,近几年来,一些地方超出审批权限批准建设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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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扩大企业集团试点从有关方面获悉,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向国务院提出的扩大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报告,最近已得到国务院批复。据了解,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提出:一是选择第二批试点企业集团的工作应采取积极的慎重稳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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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几点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电力体制加快了改革步伐,原电力主管部门(国家电力工业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到国家经贸委,初步形成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等部门行使政府管电职能,国家电力公司等电力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结构.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的职责,也就是说:电力设施保护负有的职责主体是当地政府的电力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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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方明 《中国印刷物资商情》2004,(1):30-31
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2002年3月11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发布了第21号令,公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共分鼓励类、限制类、允许类、禁止类四大类.具体到我们印刷业来说,"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中方控股的出版物印刷"外方可控股的"包装装潢印刷"属于允许类目录.2002年4月8日,海关总署发了一个<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指导目录>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