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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案例一:某小区的业主在入住后不久就发现小区里的几栋建筑物顶层被装上了霓虹灯广告,经过询问得知广告公司给开发商很高的租赁费。业主们就租赁费的归属及广告物能否设置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案例二:某业主在某公寓买了一套顶层房屋,后来开发商在屋顶安装了一块80米长的广告牌,由于该业主曾和开发商约定对该建筑物顶层有专有使用权,该业主就该广告牌的使用及收益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案例三:某业主购买了某楼盘后不久,发现所住小区的外墙被贴上了广告,经过打听后知道广告公司给了开发商不菲的价钱,这名业主以墙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进行处分,而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相似文献   

2.
一位姓高的女士打来电话询问,她半年前订购了一套86平方米的商品房,还没等住进去,便出现了地基下沉、室内墙体裂缝、承重结构变形的现象,全家人都感到十分不安。于是,便找到开发商进行交涉,却遭到开发商的冷遇和拒绝,开发商声称,购房合同都已经签了,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相似文献   

3.
《东南置业》2008,(10):28-31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促销手段,频繁出击,意味着开发商已经能够“坦然”面对降价事实.价格战已经从遮遮掩掩向公开发展。市场从年初开发商坚挺价格、消费者持币待购发展成开发商主动降价求和。今年五月,很多开发商对后市还心存幻想,对降价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因此.直接影响了六、七、八、九四个月的业绩。在这四个月中,福州、厦门等地均出现成交量大幅萎缩,市场压力剧增,很多开发商资金已经出现困难。  相似文献   

4.
所谓的开发商产权保留房就是指以开发商的名义办理产权的房子。据了解,关于开发商产权保留房并没有明确的相关件规定,它源于90年代,当时福州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写字楼、车库、商场等无规划大规模的开发导致了市场失衡,出现了大量的积压商品房,致使开发商资金无法回笼,开发链出现问题,房地产行业一度陷入了疲软。为了走出困境,一些开发商提出产权保留房的做法,为了支持行业的发展,这一做法得到相关部门的默认。 这几年房地产不仅摆脱了萧条,而且发展形势一片大好,房价更是节节高升,甚至有人说“房地产都快红疯了”。为了房地产健康良性发展,中央地方都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可是尽管关于房地产商品房的政策多如牛毛,但开发商产权保留房却处于真空状态。目前市场上产权保留房是按一手房处理,但不少人认为产权保留房应属于二手房。另外,关于开发商产权保留房的性质会不会发生变化,不再只是开发商处理尾盘或积压房的行为,或说会不会成为开发商围房的手段或途径,业界不同人士也有不同观点。[编按]  相似文献   

5.
最近,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有的单位委托开发商建房又有一种新方式即单位签订代建协议,又由建设单位申请报建计划,土地由施工方购买,同时又签订土地赠予协议,这样的操作,掩盖了许多问题。一、以代建形式,享受建设单位的各项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商以建设单位的名义办理前期各种建设手续,将应由建设单位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无形的转移给了开发商,比如:地方政府给予建设单位减免的各种规费等,由开发商享受了。  相似文献   

6.
“暴利、掠食者、纳税侏儒、没有社会责任感、只愿意为富人造房、要把穷人赶出城市”等等劣评,不一而足——中国的开发商为自己也为住房改革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开发商俨然已经成了恶俗的化身,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就在年前,一开发商甘愿成为靶心,放言“房地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一时间惹得全社会口诛笔伐。  相似文献   

7.
笔者曾经接触过这样一个案件:1995年,某开发商在北京郊区开发了一个别墅项目,该项目的规划中有一处会所。别墅销售的宣传册中称会所是为别墅业主提供服务的。但是近两年,该别墅会所在多处媒体打出广告,承揽休闲、度假、会议等业务。由于游客到别墅区消费,导致业主和游客间产生矛盾。为此,一些业主联合起诉开发商,要求法院判定开发商违约,并终止会所经营。最终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决认定开发商违反了当初做出的承诺,判令终止会所对外经营。  相似文献   

8.
毕名 《上海房地》2001,(6):39-40
不久前,大连市某法院受理了一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购房焦先生看中了某开发商销售的一套价值21万余元的商品房,买完房后却发现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房屋质量也并非开发商所称的“优质”,而仅为合格,于是,焦先生一纸诉状将开商告上法院,并要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49条判决开发商双倍赔偿其42万余元,一审法院支持了购房的诉讼请求,被告开发商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一审法院经过重新审理后,认定发开发商的行为不构成欺诈,故对原告要求依据《消法》第49条双倍返还其42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没有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9.
有人戏说,当前的房价之争是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一场博弈:政府要促房价下跌,保的是民生;开发商采取对策,保的是利润。而这种博弈,近来有愈演愈烈之势:政府要提高二套房首付,开发商便要为购房者垫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政府要从严控制开发商信贷,开发商则自称已从银行贷足款项,如今并不差钱;政府要开发商降价销售,开发商或捂盘惜售,或促使土地流拍,  相似文献   

10.
楼市似乎一夜入秋,满城尽闻降价声。 如果说限购是对需求的强制禁欲,则限贷是对开发商的一场暗杀。继银行信贷与股市融资全面收紧之后,房地产信托也被纷纷叫停。开发商们赖以生的三大融资渠道,都被封堵死了,对于大多数陷入资金危机的开发商们无疑是雪上加霜。  相似文献   

11.
武汉市某开发商在市区中心地段开发了一栋28层高的大厦,大厦一至三层为商铺,四层架空,为空中休闲花园,五层以上为住宅。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称业主“随时享受空中休闲花园”,但未在广告中注明空中休闲花园的具体面积、平面布置及设施配备情况,也未注明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开发商先期在与部分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相似文献   

12.
张微 《活力》2006,(7):58-58
一、商品房预售的法律风险 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上,买方和开发商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而且一些开发商缺乏诚信,这使得买方承受了较大的买房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有:1.开发商隐瞒资质预售商品房。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本身的资质差,又缺乏诚信,买方支付房款,却无法取得预定的房屋。当买方不得不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时,也只能拿回本金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更可怕的是,在买方取得判决书上的权利之前,缺乏诚信的开发商早已将房款挪做他用或携款躲避,最终判决书上的权利也无法实现。  相似文献   

13.
《东南置业》2006,(1):18-21
1、从2005年两地房地产开发商信心指戤远行曲线上看(见图一)。两地均呈现出“先押后桶”的运行态势。厦门房地产开发商的信心指数曲线整体位置明显高于福州房地产开发商的信心指数曲线,福州开发商的信心渡动对比厦门开发商来说相对较大,  相似文献   

14.
在我们小区不远的郊外,现在成了开发商规划要开发的楼盘。原来的村庄被隆隆的推土机瞬间铲平,可是,有一棵古老的银杏树,却成了开发商高层之间争议的焦点。  相似文献   

15.
(接上期)美国养老地产的金融生态系统在美国,养老地产不是一类房屋,也不是一种收费模式,它是一个完整的金融生态系统,由开发商、运营商、房地产投资基金(REITS)和私募基金共同构建。其中,养老地产的开发商通常是由其他类型的开发商演化而来,他们根据运营商或投资商的要求为其定制开发养老社区,然后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卖给运营商或投资商,在这一过程中,运营商或投资商以担保等形式为开发商提供一定程度的融资便利和财务安排。  相似文献   

16.
谈谈"烂尾楼"的再开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烂尾楼”一词来自香港,意为尚未完工开发商便不知去向,或者开发商由于陷入资金短缺、债务纠纷或法律诉讼而无力继续进行建设的工程。需强调的是,由于开发商主动调整投资决策,在取得土地后暂不开发或暂时停建、缓建的项目,以及已建成但未能出售的空置房均不属于此列。  相似文献   

17.
一、我国现行住房供应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商品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 目前各地高档商品房的供应量过大,而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中、低档商品房供应量明显不足。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片面追求高利润。由于开发高档商品房的利润远高于中低档商品房的开发,因此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各地开发商纷纷放弃中低档商品房,转向高档商品房,以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另外,随着开发商数量的大幅增加,房地产行业出现了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开发商为了拿到开发用地,在土地拍卖、挂牌时,相互竞价,使各地的土地出让价格不断创出“天价”。拿到“天价”土地的开发商,为了确保企业预期的利润,只能开发高档商品房,导致高档商品房数量越来越多,而利薄的中低档商品房没有人愿意开发,市场供应量大幅下降,商品房供应结构因此出现严重的不合理现象。  相似文献   

18.
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作为一种担保贷款方式,对解决开发商建设资金的不足,加快工程进度的确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有很大的负面作用。一方面可能助长房地产经济泡沫,另一方面给银行和消费者带来潜在风险,对此,我们应该采取切实的措施防止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一、在建工程抵押的背景和宏观调控应该说,当前开发商具有比较宽松的资金政策。他们可以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获得贷款,可以预售获得资金,只要稍有实力的开发商或者有销路的开发项目都能得以顺利完成,没必要搞在建工程抵押。一些开发商急于将在建工程用于抵押贷款,情形大致…  相似文献   

19.
外地开发商进京历史由来已久,万科、华侨城、金地等老牌知名房企在北京早已家喻户晓。近年来,随着国内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许多房地产企业走上了全国扩张的道路。北京因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加之近两年房地产市场连连走高.往往成为外地房企全国扩张的首选地。纵观近两年外地开发商进京史,可以说是异彩纷呈。 “外地开发商进京,对北京房地产界来说是件好事。这些开发商不仅带来了新的开发理念及优质楼盘,而且加速了房地产业的分化整合。”提起外地开发商进京。北京房协秘书长张连惠曾这样说。  相似文献   

20.
林达 《东南置业》2011,(3):114-115
2010年4月,刘先生看中金山一套在建的楼房,与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于2010年11月交房。但到了约定日期,开发商却以“设计及施工中重大技术调整”为由一再推迟交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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