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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而股票股利的发放只引起所有者权益结构的变化,对所有者权益的总额没有影响,投资企业不需做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涉及相关问题,2007年注册会计师辅导教材《会计》也没有对该问题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2.
论长期股权投资会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控股合并条件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不同方法的比较,分析了中国权益法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针对我国新颁布的《企业合并准则(征求意见稿)》和《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提出了既与国际惯例相一致又与这两个准则相协调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3.
边晓燕 《新智慧》2006,(3):50-50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简称《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简称《准则》),其中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件)的有关规定有所不同。本假定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就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及相关税法规定作对比分析。  相似文献   

4.
余兴 《新智慧》2008,(1):38-40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导致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特别是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发生很大变化。本文从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法与权益法下的核算、处置等方面,探讨其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5.
刘三昌 《新智慧》2008,(11):22-23
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和抵销处理是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的难点之一。本文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和抵销处理方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商誉确认与计量相关问题思考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商誉是企业合并中产生的不可辨认的非流动资产。对于商誉的确认与计量,目前没有单独的具体会计准则规范,却散见于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所得税和合并财务报表等具体准则中。影响商誉确认的因素很多,其计量比较复杂,特别是商誉减值测试的难度较大,涉及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目前准则规范的可操作性较差,值得更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7.
郭永昊  方了 《新智慧》2007,(9):42-43
企业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通常会支付一些税金、手续费(一般是指在产权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中发生的交易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这类费用一般都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而对于这类费用之外的审计费、律师费、财务咨询费等相关费用,则因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政策及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而使其会计处理有所不同,但《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进行明确说明。本文拟对此进行以下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8.
黄平 《新智慧》2007,(10):28-29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既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集团问的投资业务最终应该予以抵销,那么这种调整的作用是什么呢?在具体的调整过程中,对同一控制下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调整是否相同?如果在合并过程中不按权益法调整,如何编制抵销调整分录?本文对这些问题逐一分析,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9.
刘专 《新智慧》2005,(9):42-43
随着我国企业经营的多元化,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规范企业的投资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统称《制度》)。但在实践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仍有以下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商榷。  相似文献   

10.
尽管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何时采用成本法、何时采用权益法做了详细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以下简称《讲解》)也以举例的方式对投资收益的计量、确认做了详细解释,并给出了不同情况下投资收益及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计算办法,但仍然不够清晰,在实务中难以操作。笔者将《制度》与《讲解》结合起来,对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计量标准和具体会计处理方法等诸多问题进行探讨,提出自己的看法。一、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核算涉及的几个关键点1.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制度》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简称“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由此可见,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应是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利的时间,而不是会计期末。这也是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区别之一。2.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计量标准。《制度》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时,企业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这意味着长期股权投资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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