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周剑璧 《广东财政》2003,(12):50-51
应赋予地方(具体的说是省一级及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必要的税收立法权。“分税制”要求按税种分权、分税、分管,其实质是按税种划分税权,税权主要包括税收立法权、司法权和执法权,其中正确划分立法权是首要问题。  相似文献   

2.
美国税权划分制度评析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的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各自拥有属于本级的税权,并在同级政府层面上表现为税收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三者之间的划分与制衡。本文通过分析美国税权划分的主要特点,对我国税权划分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确定税权划分的法定主义原则、税收立法权划分的指导思想、赋予地方适度税权的具体设想、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收执法权限、建立解决地区间税权争议的协调机制、通过一些制度设计完善税收司法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3.
程燕菲 《上海会计》2003,(12):44-46
一、税收立法权的特征 税收立法权是国家立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政权机关依据一定程序制定、颁布、实施、修改、补充和废止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力。广义的税收立法权还应包括税收法律的解释权,因为任何一项税收法律都只能由制定这项法律的立法机关或经授权的执法机关负责解释。它与税收行政权和税收司法权一同构成了税权。在税收的立法、行政、司法权中,税收立法权是最基本的、原创性的权力,是税收行政权和司法权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税权划分和合理分权是其核心内容。税收立法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相似文献   

4.
税权包括税收立法权、执法权和征管权。税权划分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税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安排问题。税权划分应该尊重一国的社会经济现实基础。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对税收征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进行了重新的分配,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的税收征管权,但税收的立法权依旧归于中央。适应分税制改革的需要,地方政府应该获得适当的税收立法权。  相似文献   

5.
要实现依法治税的各项目标,必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这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唯一途径和根本要求。依法治税重在“治权”,这是与“人治”根本不同的一点,所以要加强对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和税收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同时,要实现依法治税的宏伟目标,还要处理好它与以行治税、与服务地区经济、与税收计划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分税制度改革涉及税收执法权的划分,税收立法权基本上没有分。地方政府“迫于财政收支压力”,滥用收益权,非法截取税收立法权,致使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混乱。根据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理论和国际惯例,税收立法应在相对集权的基础上、适度分权。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在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等三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必须通过在进行税权改革中遵循市场经济、效率优先、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三大原则,并分别建立中央与地方各自的税制体系,在适当分散税权的同时,整顿规范地方收费权,加强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相似文献   

8.
租税国家下,宪法税条款的规定有利于税目的的实现和正当性的维持,有利于税权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推动国家的宪政进程.通过对诸国宪法的考察,可以得出人类宪政和税制文明的共同经验之一就是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关于税的条款.具体包括:税立法的民主性条款、禁止性税条款、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征税目的和税权划分等条款.针对我国宪法税条款的缺失.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其加以完善:明确税的立法权属于人民的代议机关--人大;设立禁止性的税条款;增加税权划分条款;肯认税收司法权;明确纳税人权利.  相似文献   

9.
论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及立法体制的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胡学勤 《涉外税务》2003,(10):22-26
本文认为税收立法改革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税权,统一税政,适当分权。将重要税种的主立法权从国务院转到全国人大手中,其辅立法权仍放在国务院和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非重要地方税种的主立法权也仍由国务院掌握,同时适当增加省级人大和省级政府对非重要地方税种的辅立法权,以便建立“倒金字塔型税收立法体制”。  相似文献   

10.
目前,法学界对"税权"概念的概括力和抽象性仍存有争议,然而,"税权"概念之于税法,犹如"权利(力)"概念之于理论法学,是重要而真实的。税权理应作为税法规范的价值核心和税法实践的理论起点,税权的"权力"定位使得其分权制衡尤显必要。税权行使的事前规制倚仗纵横细分下的制衡:横向上税立法权与税执法权分立;纵向上中央税权与地方税权并存。税权滥用的事后规制则有正当行使受阻的救济与不当滥用引起的诉讼。  相似文献   

11.
制度外税收竞争导致税收法定主义弱化,降低了市场机制对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其法治筹划,从税收立法角度来看,要完善规范税收竞争的相关法律,提升税法立法级次,赋予地方适当税收立法权,加快费改税立法进程;从调整税收政策取向来看,要对税收优惠、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税制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进行深化改革;同时,要通过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健全税收司法保障,对制度外税收竞争进行规制保障。  相似文献   

12.
中国税权划分悖论及其制度解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税收立法权中央集权依然过多.地方不仅在税收征管权方面展开了对中央的"非正式分权",而且在税收收益权上存在过度分权问题.我国目前在税权划分上呈现"中央集权过多与地方分权过度并存"的悖论,制度分析则有助于化解这一悖论.  相似文献   

13.
王雍君 《涉外税务》2006,221(11):9-13
税收划分一直是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的主线。1993-1994年改革虽然重构了政府间税收划分的框架,但仍然遗留了一系列至今未能妥善解决的复杂而困难的问题,包括税收立法权的赋予与限制、辖区间税基分配、税收司法权的划分、地方税与转移支付如何匹配以及政府间税收协调机制。当前亟需推动新一轮的政府间税收划分改革,以着手解决这些深层次问题。  相似文献   

14.
税权监督,实际上就是管理税务权力,税务权力有两种:一是税收立法权,二是税收征管权,这里指的是税收征管权。不受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近年来,税务部门内部查处了少数干部的严重问题,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  相似文献   

15.
胡翔 《税务研究》2022,(4):90-96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税收制度与经济运行之间的错位。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有助于弥合税收治理现代化中的罅漏,确保税收法治与经济法治并行不悖。由于数字经济的复杂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裁量控制、税权分配和规范衔接等方面存在难点。结合我国税收立法的演进逻辑和“辩证施治”的现实考量,宜从交易识别、漏洞填补和动态规制中寻求数字经济课税的一般标准、立法路径和治理方式。进一步看,数字经济背景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也为思考税收法定原则的现代化变迁提供了智识支撑。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税收法制所面临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我国税收立法权在横向上存在“越位”,在纵向上存在“缺位”;“经济人”的假设与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的存在可能导致税收征纳主体的违法行为;税收司法实践中出现大量的违反司法独立性的现象。这些因素制约和束缚着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推进税收法制化进程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税权治理机制存在事权、财权和税权不统一,税权高度集中,地方税收立法权缺位等问题,不利于地方税系的健全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主要是通过公共产品的视角来阐述税权治理的理论依据,并借鉴西方国家税权治理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权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18.
一、税收立法权划分模式的国际比较1.美国的税收立法权划分。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府机构分为联邦、州、地方三个层次,这三级政府均有各自相对独立的税收体系,并拥有各自的税收立法权。美国的州和地方政府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可以对属于本级税收体系的税种单独立法,但分别都受到上级法律的监督和制约,即它既可以控制下级政府税收权限范围,又可以使下级政府在一定幅度内行使较为灵活的必要的职责。2.德国的税收立法权划分。德国是联邦制国家,与美国不同的是,其绝大部分的税收立法权都集中在联邦。联邦除了对关税拥有单独立法权以外,还对联邦专享税,联邦、州、地方的共享税以及各州和地方的专享税都享有优先立法权,即如果联邦尚未立法,各州有权立法;如果联邦已  相似文献   

19.
税收分配关系主要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两个方面。影响税收分配关系的因素很多,但是,就我国目前的实践,税权划分不合理,是影响税收分配关系的关键。  相似文献   

20.
1994年实施的税制改革,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旧模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体制基本框架,实现了税政管理与征收管理相分离,税收立法权与执法权分开,财政部门负责税政管理,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这一改革,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符合国际惯例,对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几年来的实践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搞好地方税政管理,如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税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