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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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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近期,河南省沁阳市认真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据沁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信息,今年该市计划收购储备土地2664亩,已完成土地收储310亩,已出让土地2宗计135.97亩,收缴土地出让金2616万元。今年年初,沁阳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要求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结合乡镇、办事处和相关单位对低效、闲置土地  相似文献   

2.
规范土地市场健全供应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国务院关于“有条件的地方要试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要求和国土资源部“拟用于商业的土地必须通过拍卖或公开招标的方式出售”的规定,全国250多个城市开始陆续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由土地储备中心代表政府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收购、统一开发、统一供应、严格控制供地总量。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指由城市政府委托的机构通过征用、收购、换地、转制和到期回收等  相似文献   

3.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下房地产转让的特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从一些地方出台的规定看,土地收购储备的基本含义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将需要盘活的土地收购(收回)、置换、征用后予以储备,并通过前期开发和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实现政府集中统一供地的行为;其目的是“加强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垄断和规范土地一级市场”。在这一制度背景下,房地产转让与一般房地产转让相比具有明显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房地产转让自由度降低。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后,政府按照一个渠道进水(政府统一征用、收购和回收土地)…  相似文献   

4.
何建培 《上海房地》2010,(12):35-37
近年来,关于土地收购储备究竟是商业行为还是政府行为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土地收购储备就是房地产买卖,应适用房地产转让的法律规范,也有人认为土地收购储备是政府行政行为,只能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本人认为,土地储备是特殊的行政行为,虽然收购谈判具有民事谈判的特质.但与房地产转让还是存在较大的区别。  相似文献   

5.
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与土地市场建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指由城市政府委托的机构,通过收购、置换等方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将土地集中起来,并由政府或由政府委托的机构组织进行前期开发,再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年度计划,有计划地将土地投入市场的制度。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在我国城市土地管理中的出现,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优化了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同时,也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筹集城市建设基金。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当前土地收购储备中还有许多法律问题与当前的土地市场建设主流并不和谐。一、土地储备机构运作法律依据分析目前,土地储备中心在国内大部分…  相似文献   

6.
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政府为盘活国有企业闲置用地、促进企业改革和规范土地市场等目的,依法委托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对国有企业的闲置用地、旧城改造用地和其他类型的土地进行收购(收回、置换)、开发、整理和储备,并按计划进行出让的一项城市土地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运作伴  相似文献   

7.
一、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含义及运作流程所谓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指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通过统一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垄断和专营国有土地的一级市场,以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达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土效益最大化。自1996年,上海建立了我国第一家土地收购机构——上海土地发展中心后,这一新的土地管理模式以一种悄然而缓慢的方式在国内许多…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各地政府纷纷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通过组建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回收、收购具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旧城改造及城市规划调整中可置换的土地以及依法征用的集体土地和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增建设用地,理顺储备地块的产权关系,并加以开发利用,达到土地资源的保值和增值。由于土地储备机构在收储土  相似文献   

9.
中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上海市于1996年提出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机制的设想,并于同年11月成立了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开展土地储备机制的探索与实践。4年多来,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共收购各类土地32宗、54公顷;收购的土地经前期开发、储备后,通过政府出让的共30宗,51公顷;储备管理市批带征地148公顷,其中为实施绿化工程落实土地14宗,24公顷,上海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机制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相似文献   

10.
一、政府实行土地储备制度时面临的三大问题 1、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现在还很难具备统一的上地开发能力。原来北京市一年有2000宗地要出让,现在一年可能收购、储备、整理、开发只有10宗。现在处于过渡期,还有大量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如果将来只通过这一个出口供应土地的话,土地供应就很难满足市场的需求。土地供应的方式转轨以后,政府相应的供地能力  相似文献   

11.
《山东房地产》2006,(4):41-43
我国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可作广义和狭义理解。广义的土地一级开发是政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对土地的综合整理,涵盖了土地征购、土地整治及土地储备三个环节,政府应完成土地收回、收购、整治、置换、征收等土地征购储备,由政府取得完整的国有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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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基本要素.适时把握土地供应政策,有利于开发商正确理解政府宏观政策导向,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减少交易风险,取得最大利益.近年来特别是2001年以来,我国政府加快了土地市场制度建设的步伐,连续出台了有关土地收购储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协议出让等一系列政策规章,逐步形成了国有土地供应中政府收购--储备--供应的一套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如何理解新政策、把握新政策、运用新政策,是每一个开发企业所面临的必答命题.有鉴于此,对土地供应新政策的诠释也就具有必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土地证券化: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融资方式的重要选择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指由城市政府委托的机构,通过征用、收购、置换、到期回收、土地整理等方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将土地集中起来,并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组织进行土地整理与开发,在完成房屋拆迁、土地平整等一  相似文献   

14.
一、现行城市划拨土地收购定价机制的缺陷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涉及大量有待盘活的国有划拨土地。现行城市划拨土地收购定价往往通过双方协商决定,即由土地储备机构和用地单位综合考虑地块现状用途的基准地价、规划用途的预期地价、拆迁改造难度、用地单位的经营困难程度及双方讨价还价能力等协商决定。我们认为,现行土地收购协商定价机制存在如下缺陷。1、土地收购价格内涵界定不清,有损土地所有者利益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所有者为国家和农民集体,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能够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权项。土地储备机构代表政府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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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     
石柱县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城市建殴用地储备,自2003年10月成立上地收购储备中心至今.已收购储备城市建设用地526.12亩,已整治土地294.652亩。其中,已招拍挂出让11.88亩,收取土地出让金867.1万元。通过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既缓解了城市建设用地矛盾,节约了耕地,又体现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高度重视和管理力度,达到了为政府聚财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融资渠道探讨   总被引:4,自引:2,他引:4  
随着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出让方式逐渐由协议出让转为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与之相适应,各地陆续成立了由政府出资的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以下简称土地储备机构),专门负责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和出让等工作,以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实现政府经营城市的目标。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000多个市县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  相似文献   

17.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下的房地产开发行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以前的土地供应制度相比,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对房地产开发有很大影响。一是引进了公开竞争机制,地价接近于土地的真实价值,土地成本增加;二是企业获取开发用地的途径变得单一,低代价地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的时期已一去不复返了;三是政府可以有意识地控制土地的供应节奏和数量,还可以通过规划对土地利用进行限制,政府对房地产业的控制力大大增强。一、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实施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特点从理论上说,在一个完整的开发周期里,企业首先必须对市场进行充分的研究,形成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预期,然后根据预期房地产价格,以可行的方式…  相似文献   

18.
吕春 《上海土地》2010,(2):38-39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能有效改变以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土地管理模式.变多头管地和多头供地为政府统一管地和统一供地的新模式,走以地建城、以地养城的新的城市经营管理道路。  相似文献   

19.
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与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互补机制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土地既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城市经营的重要资产,政府通过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和增值收益,并将受益投资于非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推动土地升值,进一步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将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有效互补,成为许多城市选择的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20.
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深化本市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增强政府对土地供给的宏观调控力度,盘活土地存量,规范供地方式,优化投资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收购,是指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依法征用土地、置换土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储备,是指市政府对收购、收回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并予以储存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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