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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全国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国务院国资委李荣融主任在讲话时指出,随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各级国资委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力度,在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初见成效,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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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随着上海、广东、天津等地国企改革方案的相继出台,关于国资委国企改革细节的讨论屡见报端,加之中央巡视组多次强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国有产权交易备受世人热议。我国设立产权市场意于服务国企改革,旨在为国有产权转让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流转平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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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产生、发展的,至今已有二十多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各类企业迅速发展,如何通过市场,以较低的交易成本,对各种企业资产进行整体性的优化配置,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了更好地使我国各类企业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产的优化配置,产权经纪应运而生.就目前来看,我国大部分产权交易机构均开展了以会员制为运营体制,以产权经纪机构为代理主体的产权经纪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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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回顾20多年来我国产权市场的不断发展,固然与各产权交易机构的不懈努力分不开,但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纵深发展的大势所趋,尤其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关系更为直接。10年前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发布,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产权交易事业的发展。去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方向,将又是我国产权市场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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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市场的创新是长期以来全国产权交易机构不断探索的核心问题,产权市场的发展有三个重要的“业务板块”:第一板块是国有股权进场,以“三号令”出台为标志:第二板块是国有实物资产进场,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2002年开始从事国有实物资产进场工作,十万元以上国有企业实物资产一律进场交易;第三板块是国有资产使用权进场,目前国有资产招租创新业务在全国产权交易机构逐步扩散,呈现“星火燎原”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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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8日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向社会表明:我国产权市场诞生20年来,告别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无法律依据的时代,也说明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在国务院国资委选择(备案)、以及省级国资委认定的产权交易场所进行的活动终于得到国家法律认可。《企业国有资产法》也向社会发出了信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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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产权交易市场业务的不断拓展以及国家关于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物资产进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并取得显著成果。部分省市及产权交易机构,针对企业实物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涉诉资产进场转让的制度也陆续出台,“国资全覆盖”正在诸多产权交易机构成为现实,一个个实物资产的“沃尔玛”正悄然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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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自今年5月获准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业务以来,市场以此为契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启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绿色通道,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1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素质一是紧抓基础工作。市场迅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央企资产交易业务的相关知识,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根据掌握的各中央企业及所属公司情况,搜集企业联络方式,建立央企资料库,打好前期洽谈与沟通合作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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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发文央企资产转让须进场交易
2013年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向各中央企业印发《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
《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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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国资委3号令)是指导所出资企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重要规范,也是防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风险的指南.国资委3号令同以往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政府文件的一个显著不同就是十分注重防范风险.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如何防范风险,这既是各级国资委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在本文中,笔者将从所出资企业的角度来探讨如何防范产权交易中的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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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秦皇岛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河北省政府授予产权交易资质的全市范围内管理产权交易的机构,同时也是产权交易合法性鉴证单位,是全市公有资产交易服务的专业化平台。中心一直积极探索拓展交易业务及多种交易方式,多年来在全省产权交易行业里一直名列前茅,为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国有企业改革、事改企及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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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产权市场是在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服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要素市场,多年来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得到了监察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局和证监会等国家部委大力支持。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成立三年来的努力为我国产权市场发展留下了浓笔重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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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法》这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重要地位的法律终于出台,将给产权界带来巨大影响。国有企业资产转让行业基本法长期缺位的现象得到解决,更为重要的是产权市场得到正名,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产权交易机构的地位,肯定产权交易机构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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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所拥有的实物和无形资产,从权属性质看归属于国有资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由此可以推知,国有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对外公开转让,应当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流程,进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认可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从交易程序上杜绝国有资产场外交易,防止违规转让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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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历经三十余年,关于提高国有企业活力、改善国有资产经营效率的探索始终未中断。党的十八大报告着重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经济结构调整。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转换和创新,涉及多方面的利益,涉及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涉及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离任审计、资产评估、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置、进场交易等法律问题。做好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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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进入各区域产权市场的国有企业和股份制公司的产股权交易数量大幅攀升,促进了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目前,产权市场还没有全部达到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规定的行业 四统一 规范运营的要求,市场运营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人为的工作漏洞,特别是在办理产权、股权转让手续过程中仍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不加以防范或不能妥善处理,则会影响交易协议的有效签订,也会影响市场的有序、规范发展.本文就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办理产股权转让手续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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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东北地区最早设立并肩负着服务国企改革重任的产权交易机构,在推动企业改制与并购重组,促进资本有序流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已发展成为全省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核心与服务载体,是区域性、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是东北地区较有影响的阳光交易平台和融资服务平台。长期以来,中心在努力作好各项服务的同时,严格规范操作,使每个进场交易项目都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有效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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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按此要求,各级政府陆续制订和出台相关配套方案,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除通过证券市场完成国企改制和实现资产证券化外,众多国有企业还通过“向社会资本转让部分国有股权”或“向社会资本增资”两条途径实施混改。《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分别规定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国有企业增资改制应当进入产权市场公开交易,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交易
行为,防止暗箱操作,保证交易公开透明,并通过公开市场充分发现投资者、发现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行为,防止暗箱操作,保证交易公开透明,并通过公开市场充分发现投资者、发现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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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产权制度”,为产权市场迎来了十年的黄金发展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了经济社会领域新常态下的新一轮改革,特别是刚刚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明确指出:“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产权市场是解决国有资产阳光交易的重要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作为区域性、全要素、非标准化资本市场应当深入研究新常态,抓住历史发展机遇,做好战略布局。 相似文献